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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的臺灣海峽,雖然在兩岸武裝對峙方面保持瞭總體上的平靜,但是對於許多平凡的傢庭而言卻是血腥又殘酷的。

▲截圖自臺灣媒體報道

據臺灣“海巡署”通報,上個月,從臺中往南到高雄沿海地區,在臺灣沿岸陸續發現瞭16具浮屍,經過整理發現,這些浮屍至少都死亡兩個星期以上,除瞭臺灣人以外,還有越南人……臺灣執法部門懷疑,這是一起典型的偷渡集團在外海“丟包”(將偷渡客扔下大海“甩包袱”)所釀成的慘劇。

毫無疑問,“偷渡”在古往今來的任何時候,都是一項風險度極高,充斥著血腥和危險的事情。稍不小心,就是一場慘絕人寰的人道主義災難。

不過,和一般的由偷渡集團所主導的慘案不同,在曾經的臺灣海峽,臺灣軍隊曾多次大規模屠殺偷渡客和迷路漁民,無論婦女兒童,隻要登上海灘,一律用機槍射殺不留活口,甚至前來投誠的大陸人也一律射殺。

“禁區拘捕,海灘格殺”

1979年1月1日,逐漸轉向全面改革開放的中國大陸通過《告臺灣同胞書》的方式,正式向全世界宣佈停止持續瞭20餘年的金門炮戰。1980年廈門經濟特區開通國際港,來往船隻變得繁忙。但是,由於歷史慣性的原因,彼時的臺灣當局並沒有放松臺灣海峽的嚴苛管制,仍舊將來自大陸的一切視為直接軍事威脅。

▲自海峽對峙以來,金馬駐軍就一直是臺灣戒備程度最高的駐軍

早些年臺灣曾經大量收容從越南戰爭中逃出的越南、緬甸、老撾等國難民,澎湖防衛司令部還在澎湖列島上修建瞭越南難民營先後收容近萬難民。此後仍然斷斷續續會有越南難民船駛來。

但是在風聲鶴唳的金門防區,前線的臺軍部隊仍舊執行的是金門防衛司令部:“濃霧視同夜間作戰。夜間作戰經警告、驅離射擊後制止不聽,強行登岸者,格殺勿論。”的“一刀切”指令。在重重軍法的威嚇之下,一線的臺軍部隊對來自大陸的一切都充滿瞭警惕,經常誤擊進入國際航道的外籍遠洋貨輪和沿岸漁船。

1985年1月,一場悲劇上演瞭。這月的某天,天降濃霧,一艘大陸采砂船因為機械故障,漂入瞭臺軍金門島的獅嶼防區,由於海防執勤哨所的疏忽,這艘無動力的采砂船沒能得到及時提醒,被發現時已經停靠在獅嶼岸邊。

▲現在仍由臺軍駐守的獅嶼,左側沙灘就是這場屠殺事件的埋屍處,遠處的高樓城區是廈門市

在雷達屏幕上發現異常的金防部電話叫醒瞭獅嶼上的守軍,嚴令守軍立刻處理掉威脅。島上頓時槍聲大作,將整個小船打得千瘡百孔,當場射殺大陸船員6人,如果說,事情發展到這裡,還能用“誤會”、“誤殺”來形容這件悲劇的話,那接下來的事情就令人感到不寒而栗瞭,在一陣槍彈之後,還有兩名大陸船員僥幸生還。

為瞭滅掉自己“戰備失職”的最後證據,獅嶼守軍選擇殺人滅口,直接將兩名最後的幸存者推下懸崖活活摔死……

▲臺灣報道截圖《一封永遠無法寄達的傢書》

2013年,臺灣期刊刊登瞭當年親歷這一慘劇的臺軍士兵的口述回憶,在親歷者的視角看來,這件事更為恐怖、壓抑。

該名老兵如此回憶:“一艘大陸采砂舢舨,因機器故障誤闖我方警戒區,守海防崗哨疏於註意,沒有及時發覺驅離,其他隊友都還在睡夢中,突然接到金防部作戰司令官緊急電話,說從雷達螢幕發現一艘不明身分船隻靠近獅嶼,疑‘匪’藉民船滲透我邊防,十分火急的要求全副武裝進入戰備狀態。

於是全排官兵睡眼惺忪地匆忙拿起武器對海岸邊瘋狂射擊,大陸籍舢舨立刻對著岸上大聲喊叫‘不要開槍!我們是老百姓,不是軍人!’槍炮聲才漸漸沉寂下來,可電話那頭卻一再催促火速處理,要立即全力加以排除。在一連串急促軍令聲中,對方6個人中彈,霎時血灑沙灘和礁巖;另外兩位嚇得臉色蒼白,趕緊連滾帶爬,鉆進海蝕洞內。”

“由於對方誤闖我方陣地,而崗哨未曾發覺,如果上級單位怪罪下來,全排官兵恐怕要被重重判處軍法,這時在緊急命令下,幹脆一不作、二不休,殺人滅口,以求自保。

這時電話端傳來強烈命令,通令立刻將那幸存的兩位、一再跪地求饒的大陸船員,強行自5層樓高的峭壁上推下,全排官兵眼睜睜、親眼目睹2人霎時趴倒在巖石上,七孔流血,腦漿四溢,死狀慘不忍睹。”

殺人滅口之後,在搜索大陸船隻殘骸的過程當中,更為令人心寒的一幕出現瞭“爆破前,我奉命上船搜索,竟發現船艙中有封寫給母親的潦草信函,信中告訴母親,做兒子的已經又取得1張毛線票,隻要加上媽媽那1張,就可合織件毛衣給母親過今年的寒冬。信已交給上級單位,可能永遠無法寄達。”

▲臺灣老兵回憶截圖

“做兒子的已經又取得1張毛線票,隻要加上媽媽那1張,就可合織件毛衣給母親過今年的寒冬。”人間悲劇,莫不如此……

後來為求良心安寧,該名臺軍老兵:“退伍後多次到廟宇燒香膜拜,乞求神明原諒,卻始終無法從心頭揮去。期盼有一天能夠邀約當年的弟兄,再回到獅嶼岸邊,向這8位大陸冤魂焚香祭拜,以撫平內心一世的悸動,也讓心中的那一塊宛如獅嶼巖岸的堅石,永遠放下。”

▲最近一次獅嶼出名,還是因為大陸無人機拍到臺軍哨兵的事件

類似的事件還有更多,數不勝數。

例如1986年4月,一對大陸男女遊泳到大擔島上岸投誠,守軍指揮官錢奕虎上校收容後送到金防部處理,金防部立即以違反“第一線單位不得接受投誠”的戰備規定,將其革職。

1986年7月二擔島有高級軍官視察時,發現有一人遊泳接近,守軍驅離未果,一艘“成功”艇的隊長駕駛快艇接回,遭到上級嚴厲批評必須擊斃,二擔島指揮官從此下令:“任何人登陸島上,一律殺無赦!”

1987年2月28日,一艘大陸漁船在大擔島附近遭到臺軍射擊而起火燃燒,漁民揮舞白旗請求停火,臺軍仍舊調來坦克開炮將其擊沉。

這些慘案,從頭到尾都反映出瞭臺灣軍隊的一個嚴重弊端,那就是對人性的淡漠,軍法無視前線的具體情況,為瞭前線“無狀況”而絲毫不顧人的因素,以致於能為瞭“躲事故”而把全體守軍逼為殺人犯。

更為諷刺的是,自詡“王師”、“正統”、“代表民主自由”的臺軍,其高級軍官在真正面對大陸百姓的時候,毫無憐憫之心,甚至連將誤入禁區或是“投誠”的大陸漁民逮捕羈押的耐心都沒有,無論何種原因,一概粗暴的要求射擊驅離或是當場射殺。

隻要自己司令官的位置坐得穩,前線發生多少血腥事件,要多少人傢破人亡,他們是絲毫不管的。

少數對大陸同胞表示出憐憫,願意在危難時刻伸出援助之手的臺軍軍官,在執行救助行動之後,均則遭到瞭臺軍金門防衛司令部的嚴厲處罰。在這樣的思維與作風之下,金馬一線臺軍的反人性操作愈發增加,更加頻繁的射殺一切。

在臺軍愈發血腥的作風籠罩之下,時間最終來到瞭1987年3月。

三七慘案的大規模屠殺

1987年3月7日下午,小金門(烈嶼)附近霧氣茫茫,16:37分,臺軍在東崗西南灣附近發現一艘不明漁船靠近,在之前已經經歷過多次類似事件之後,當地臺軍長官們已經摸出瞭其上峰對處理此類事件的偏好。

現場開火格殺,會被視為忠於職守,為長官解決憂患;而如果派人查明救助,則會被視為“優柔寡斷,違反作戰要求”,甚至於心向“匪諜”直接革職……

在當地防區第三連連長、兵器連連長、第一營營長、第四七二旅旅長與師部參三科(作戰)科長韓敬越上校先後率領軍官到場指揮的情況下,臺軍以重機槍、迫擊炮、反坦克火箭筒等武器,反復射擊逐漸靠岸的不明漁船。

▲臺灣媒體後來制作的慘案現場說明圖

被反復射擊的漁船最終擱淺於“L-05”漁蚵港哨西側“小金門灘”上,漁船擱淺之後,有3人下船舉手投降並用漢語大聲向臺軍溝通,表明自己非武裝人員,希望尋求幫助。

臺軍回應這三名求助者的不是問詢與幫助,而是自動步槍發射的子彈,三名求助者當場被殺,隨後又用火箭筒轟擊漁船。

▲臺軍兵器連當年用於射擊漁船的“66式火箭筒”即為大名鼎鼎的“M72”火箭筒,它至今仍在臺軍服役

在確認漁船已經沒有反抗能力之後,防區第三連連長帶兵上船搜查。經過搜查發現,該船之所以誤入臺軍防區,是因為機械故障和大霧迷航,船艙裡的人死傷一片,全都是無任何武裝的越南難民。

在場的臺軍旅長下令將所有船民無論死活都搬運至沙灘上,並且不準其麾下官兵為難民們提供任何醫療幫助。顯然,在場的臺軍高級軍官已經決心仿效之前的案例,將所有幸存者殺人滅口,以最粗暴的方式,免去一則“麻煩事”。這些奄奄一息的難民之中,不但有婦女、兒童、老人,甚至還有嬰兒與孕婦,可以說是標準的手無寸鐵。

▲當年的臺軍金馬防衛司令部長官,趙萬富

現場臺軍軍官在與其師部密集通聯後,下令將所有未死難民槍殺滅口。該命令下達之後,海灘頓作人間地獄,無論難民如何討饒,臺軍軍官都不為所動。

現場的恐怖氣氛不僅嚇壞瞭被屠殺的難民,也對執行任務的臺軍士兵造成瞭心理創傷,有人在得到射擊命令後不忍下手故意打偏,有人裝作槍支故障不執行槍殺命令,還有人情緒崩潰當場哭泣不止,無法自抑……

在臺軍事後清點武器時,報告消耗彈藥:三零機槍320發、五七步槍162發、迫擊炮彈21發、火箭筒6發(兩發受潮未爆)、手榴彈2顆(均受潮未爆)、手槍36發、其中出現“故障”的槍支多達30-40把(這些槍平時是正常的),事後推測,這些所謂的“故障槍”並不是真的現場故障,而是很多臺軍士兵不願意對無辜者開槍,而佯裝故障,躲避內心的煎熬……

▲80年代末的臺軍士兵,大部分都已經接受瞭完整的現代教育,形成瞭最基本的現代普世價值觀,而彼時的臺軍高層,仍是最頑固的反動思想堡壘

難民中的孕婦被槍決前遺言:“……help me,…help my baby. my baby seven months……”(救救我,救救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剛剛7個月)。

在後續調查時,臺軍現場人員的口供十分混亂,版本很多,但是其慘烈程度是一致的,有人表示臺軍先喊話誘殺瞭下船投降的母子4人,再上船搜殺其他人,“婦女跪在沙灘上求饒,小朋友圍著媽媽跑來跑去……”。

在《臺軍屠殺越南難民的三七事件(管仁健/著)》中,甚至有這樣的記載“(漁船)夾層裡有個毫發無傷的老太婆,被拖上岸後跪伏乞命,連長回首請示,旅長一點頭,一顆手槍子彈就從她額頭穿過,腦漿四溢把現場士兵都嚇傻瞭。”

▲雖然時任臺灣防衛部門負責人的郝柏村隻承認殺害瞭19名越南難民,但是在許多臺灣老兵的口述和回憶當中,被害難民數量遠不止這個數字,圖為截取的臺灣老兵的網絡留言

還有回憶,現場難民中老婦人為求活命曾向當場的臺軍軍官呈交瞭一個含有六根金條及部分港幣與美元在內的包裹……然後該包裹就誰也不知道去哪裡瞭……在臺軍官方的調查報告中,也無此物。

幾小時後臺軍師長抵達現場,當晚匯報給金門防區司令官,受到司令趙萬富的贊許。

慘案發生後的第二天,該防區內臺軍營部連衛生排的士兵奉命掩埋屍體,處理現場。在掩埋時臺軍發現,仍有部分難民尚未死去……這些大難不死的幸存者,被在場臺軍補刀殺害,被殺難民中,有尚有氣息而被活埋的,還有在掙紮哭喊中被軍用鐵鍬砍殺的……在處理完難民遺體之後,臺軍將船身焚毀埋入沙灘下,毀滅一切證據(最後一位藏在船層夾板中的小男孩,亦被搜出後處決)。

▲此圖僅供參考

當日,除瞭對“3·7慘案”中的幸存者實施殺人滅口,毀屍滅跡以外,臺軍又於海上以炮火擊沉大陸漁船一艘,致使四名無辜漁民枉死,這就是一些臺軍退伍老兵口中的“3·8事件”。

因為自知“3·7慘案”幹得太過慘無人道,且已有現場參與處置的臺軍醫療兵拒絕執行軍官下達的屠殺令的情況發生,所以事後的臺軍指揮官選擇瞭對上級封鎖消息,對下級參與人員進行高壓恐嚇的辦法,事發防區的臺軍旅長命令該旅的旅部連,接管(武裝監視)瞭執行任務的營的“營部連”以預防嘩變。

盡管當時的臺軍各級長官均已經嚴令官兵守口如瓶,但隨著親歷士兵的退伍,該事件終究是“紙包不住火”逐漸被擴散開來。

▲臺灣媒體的首發報道

1987年5月,香港媒體首先調查報導“三七事件”,事件曝光之後,輿論大嘩,1987年6月5日,“三七事件”的“火”終於燒到瞭臺灣本島,當天臺《自立晚報》第二版刊發報道《外傳金門守軍誤殺越南難民,立委提出質詢要求澄清,“國防部”發言人未表意見》。隨即,正在“解除戒嚴”(1987年7月15日,臺灣解除瞭長達38年的“白色恐怖”時期)前夕的臺灣社會紛紛朝一向不得人心的臺灣軍方施壓,要求嚴懲兇手。

▲當年的臺灣防衛部門負責人郝柏村上將質詢趙司令時,趙謊稱“打死水中共軍數名”

而一向作為保守派大本營,反對解除戒嚴狀態的臺軍高層(一旦解除戒嚴,臺灣軍頭們的權力就會大大縮減)則到處粉飾太平,逃避責任。在事態發酵到無可挽回之後,也隻是象征性的處理瞭幾個基層軍官瞭事。

▲被曝光後,趙司令立即派人轉移屍體,在事發點灌裝水泥,修築訓練墻掩人耳目,也有人說是此圖是當地迷信,矮墻是用來“鎖煞”的,旁邊還擺瞭香爐。

臺軍的處理結果,在《臺軍屠殺越南難民的三七事件(管仁健/著)》中有一段直白的評價,在這裡我們不妨直接引用一下:

“這個案子就像江南案、尹清楓案一樣,下面的人倒黴。現場的鐘旅長被依教唆殺人罪判刑一年十個月、劉營長被依共同連續殺人罪判刑一年十個月,李連長與張連長則被依共同殺人罪判刑一年八個月,但都被緩刑三年,關幾天再回役或退役,薪水照拿;上面的人則全都沒事。

趙萬富在郝柏村的力挺下,回臺避鋒頭不到一年,因為小蔣暴斃,奇跡似的由三軍大學待退的學官,又在一九八九年十一月擔任陸軍副總司令,更在一九九一年七月榮升副參謀總長;一五八師師長龔力在三軍大學戰爭學院擔任參謀長;一五八師參謀長范宰予升任二一○師師長。

二一○師原是臺灣東部的唯一輕裝師,但因《佳安計畫》編足成三個步兵旅的重裝師,算起來也是高升。看來‘朝中有人好作官’,永遠是官場的金科玉律。所以當兵就是這樣,一定要立志當大官,當小官就是要幫長官擋子彈,就像黑社會小弟要幫大哥擋子彈。至於真相、榮譽,國民黨軍似乎從來就一直是幫派,沒人計較這些的。”

▲當年老百姓罵蔣軍“蔣匪軍”可謂恰如其分

更為離奇的、或者說其實也一貫符合蔣軍作風的是,在“三七慘案”案情調查期間“一位戰情室現場關鍵證人,第一五八師參謀第二科(情報)科長徐萊中校,於查哨督導夜行軍後離奇失蹤;數日後,一名志願役士官亦消失成謎。二人遺體迄今未尋獲……”

“三七慘案”曝光之後,金馬一線臺灣守軍惡名昭彰,迫於壓力,臺軍開始逐漸修改對待誤入己方防區的民船的方式,但是其兇殘與反動的本質依舊未變。1990年7月,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在海上將76名福建漁民逮捕並封入“閩平漁5540號”船艙內遣返,所有艙門用木板釘死,這一做法,直接悶死大陸漁民25人。

▲“閩平漁事件”這是臺軍拖欠大陸人民的一筆血債,在1990年-1994年期間,金馬臺軍還開槍打死福建漁民46人,傷112人

一個月後1990年8月,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在強制遣返50名偷渡客時,用軍艦將一艘企圖逃離的“閩平漁5202號”攔腰撞斷兩截,並延宕救援,直接造成21人死亡……這兩次惡劣的海上處理事件,再次激發瞭兩岸矛盾。

大陸方面要求追責懲辦兇犯的要求一直未能得到實質性回應……直到後續兩岸紅十字會之間簽署《金門協定》,並在臺軍逐步將海上管理權限移交給臺灣的執法部門之後,此類惡性事件才逐漸消失。

當年臺軍種種暴行的真相,隻靠臺灣方面的自查自糾,顯然是沒有希望徹底澄清的。不過,總有一天,一股能夠滌蕩所有污泥濁水的力量終會掃清海峽兩岸的一切塵埃,給所有慘案的枉死者一個公道,那一天,相信已經不遠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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