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陳立非】美國軍火巨頭雷神公司售臺武器被爆抬價詐欺,臺軍方雖然證實此事但又對案情保密,此事在島內引發軒然大波。

據臺媒10月7日報道,案件起因是彭博社6月披露稱,美國司法部就雷神公司等軍工企業發起調查,發現這些公司在簽署導彈軍售合約時,可能報價過高,涉及詐欺。雷神最後支付3.06億美元與美國政府簽署和解協議。日前,美國政府主動通知臺方,表示將代為向廠商求償。

臺灣《中國時報》8日特別提及,臺美之間一筆“相當離譜”的軍售——2020年7月,美國政府宣佈“愛國者-3”型導彈重鑒測案,約182億元新臺幣,但如此大的金額,臺“空軍防炮指揮部”竟然先斬後奏,擅自與美方簽約,臺“空軍司令”與“國防部長”事前都不知道。報道稱,臺“國防部”最早規劃“愛國者”導彈相關采購案總金額為1791億元新臺幣,預定2021年結案。依規定,軍售節餘款應繳庫。但美方要求182億元新臺幣節餘款不要繳庫,臺“空軍防炮指揮部”隨即擅自與美方簽發價書,最後以采購“愛國者-3”型增程彈的名目,美方硬是把182億元本該繳庫的錢找個理由花掉瞭。

事實上,臺軍部署的“愛國者”導彈和遠程預警雷達都是雷神公司的裝備,沾上它都得花大錢。據臺灣中時電子報7日報道,臺方循軍售途徑向美采購的遠程預警雷達,全案經費約408億元新臺幣,2012年運作。隨後,臺美簽署的第一階段後勤與支持服務(簡稱後續維持案)是2012年5月至2017年5月,約111億元新臺幣,但美方僅允許臺軍最初級維修,關鍵維修均由美方處理,且維持費的編列與報價均由美方主導。其後,預警雷達第二階段維持費為2018年1月起至2022年6月,與第一階段相同;但是第三階段,雷神要價暴增到約200億元新臺幣。報道稱,按常理,臺美既然情報共享,美方就應該分攤遠程預警雷達的維持費,但實際卻全由臺灣買單,關鍵維修技術,不教也不準碰。

此外,臺媒還提及, 2014年美方曾同意臺方赴美試射“愛國者-3”型導彈,但要付費。美方開出400萬美元及30名官兵的高價差旅費,等於臺軍花1億多元新臺幣跑到美國打導彈,時任“國防部長”嚴明聽取軍中意見,最後決定不去。

針對雷神公司涉嫌詐欺,臺“國防部長”顧立雄7日稱,相關案件涉及其他地區,也包括美國自己,因此案件無法公開說明,“但美國稱臺方沒有人涉及,‘國防部’未來也會盡量進行查核”。他還替美國“洗白”聲稱,美國自己也是受害者,且軍售是臺當局跟美國政府簽約,美國政府再跟美廠商簽約,“‘國防部’會要求美國政府負責將所有款項全部繳回給臺灣”。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稱,雷神簡直吃定臺灣,但臺“國防部”思覺失調,要不是美國司法部查出來,至今還是冤大頭。退役少將栗正傑稱,這些錢難道隻有雷神拿走嗎?還是說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都分到一點好處?他質疑道,“難道我們一點談判的籌碼都沒有?”“立委”賴士葆在臉書發文稱,臺灣與美國的軍事采購一直處於極不平等的地位,臺方軍購武器交貨情形多年延宕變成常態,美方收瞭錢遲遲不交貨,有時候送來的武器根本不是需要的,“這樣囂張的欺詐勒索行徑與黑道沒有什麼兩樣”。“立委”徐巧芯質疑,雷神賣給臺灣這麼多東西,出問題隻有目前發現的兩項嗎?“隻有美方有能力全面清查此事,但美方顯然不會全面清查。”

《中國時報》7日評論稱,“愛國者”導彈重鑒測案,美方宣佈時,臺“國防部長”與“空軍司令”竟不知情,簡直是罕見的軍售奇案。更甚者,花瞭錢還要受美方節制。

臺軍近日陷入的軍備爭議不僅這一個。據臺灣聯合新聞網等臺媒10月7日報道,桃園檢警去年3月破獲島內黑幫軍火庫,發現大批現役軍品,包括“毒刺”導彈發射筒等,溯源發現臺海軍陸戰隊66旅涉嫌盜賣軍品。桃園地檢署偵辦此案,日前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1名上尉、3名士官及1名民眾共5人。中時新聞網報道稱,臺海軍陸戰隊66旅號稱是臺軍“最精銳”的部隊,但此前還爆出過營長出現婚外情等醜聞,“海軍似乎該擰緊陸戰隊螺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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