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知名媒體人毛嘉慶、國民黨前文傳會副主委練鴻慶23日赴臺北地檢署告發賴清德、“土管署長”吳欣修涉犯圖利罪嫌,兩人認為賴、吳擔任臺南市長、臺南市都發局長期間違法創設容積獎勵,要求檢察官以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標準,來檢驗賴、吳當年的施政。

毛嘉慶指出,臺北地院裁定認定柯文哲“明知違法徑行圖利”,如果這是符合平等原則,他就以此為標準來告發賴清德、吳欣修,他認為吳欣修在臺南都發局任職期間,配合時任市長賴清德,在都市發展用容積率大規模圖利。

毛嘉慶說,賴清德、吳欣修在2012年至2014年間用內部自行創制的施行細則,放寬容積獎勵,而當時在臺南市中西區開發案,從原先容積率180%直接跳升為400%,如果柯文哲自創京華城20%容積率,要被臺北地院、監察機構稱為“明知違法”,那賴清德、吳欣修創設220%容積率,臺北地院、監察機構又怎麼看?

毛嘉慶表示,賴清德如今是民進黨主席、臺灣地區領導人,地位不同以往,而吳欣修總管全臺大面積開發、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與否,可以受到同樣標準檢驗嗎?賴清德現為領導人不能直接受“刑法”直接追訴,但不代表他卸任以後可以逃得掉。

練鴻慶指出,根據監察機構對京華城案的糾正案文,直指“直轄市”政府沒有創設容積獎勵的權力,若無法源創設即是圖利罪,見解影響臺北地檢署偵辦柯文哲涉犯圖利罪嫌。

他說,然而賴清德也在2012年於臺南市創設容積獎勵,包括6年內申請建照最高給予三成容積獎勵,建築基地采全街廓也有容積獎勵,斜屋頂也可采容積獎勵,臺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認定有助於公益性同樣可以提高容積獎勵,“為什麼賴清德可以,柯文哲卻不行?”

練鴻慶表示,告發不是一定認為賴清德、吳欣修有罪,而是希望北檢用一樣標準來檢驗。

海峽導報駐臺記者 林靜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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