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檢方按貪污圖利罪,聲押禁見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與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經過1號深夜與2號凌晨挑燈夜戰,最終臺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

島媒一開始判斷柯文哲最好情況也隻可能是“重金交保”,結果是“無保請回”,簡直冰火兩重天。所謂“無保請回”就是檢察官或法院訊問當事人後,法官認為不會畏罪潛逃,也就不要求交一筆經費擔保自己不出逃,無需羈押,可自行離去,當庭放人。

但這個“無保請回”並不代表結案,隻不過是法官判定當下逃亡、隱匿不出庭的可能性低。

其實,檢察官和法院法官的攻防,圍繞的就是針對柯、彭2人羈押與否的辯論。就羈押而言,其實是非常嚴重的強制處分,柯文哲未被判有罪,就必須被拘束人身自由,對人身權益影響極大,因此司法操作起來就需要非常審慎地拿捏。

最終,法官的裁定令很多人大跌眼鏡,“無保請回”直接打臉檢方。4個字代表法官認為檢方的信息無法說服法官柯文哲嫌疑重大,不具有證據力,不被采信。

島內的政治環境不利於小黨的發展。

民進黨上臺後加大肅貪,黨內頭號目標是鄭文燦,黨外頭號目標非柯文哲莫屬。在白營對手看來,隻有徹底否定柯的人設,坐實他的“貪婪政客的負面形象”,才能造成他“政治性死亡”,支持柯P的“小草們”才有機會回流到綠營。盡管是否回流仍然存疑。

柯文哲本人面對“六路夾殺”,分為“前三路”:媒體、名嘴、網軍;以及“後三路”:檢方、調查局、法院

先通過媒體、名嘴、網軍的“前三路夾殺”,惡意散佈假消息,制造柯官商勾結的人設,再通過“後三路夾殺”將他定罪。

柯文哲一語道破:搜查住傢、辦公室,特別是民眾黨部,令人無法理解,查扣手機、硬盤、編故事,極盡壓迫跟凌虐。料不夠的話,從民眾黨方面的手機和電腦信息上找,再編故事,這種做法令柯不寒而栗。

這次,與其說是柯文哲扛住瞭,不如說法院的法官扛住瞭,連柯自己也說,北檢對他近70多個小時的壓迫偵訊與凌虐,“已跟法官講不要為難,真正辛苦的是法官,扛住壓力”。

北院杠上北檢?“六路夾殺”出現瓦解或分化?

羈押與否跟是否有罪是兩碼事。比如,高虹安案當初是60萬新臺幣“具保請回”,但隨著審理,最後一審判她有罪。與此相反,也有多個羈押案件最後被判無罪的例子。

案件的另一主角、前副市長彭振聲仍被羈押,值得註意的是彭本人已經同意跟檢方合作,法官仍裁定他需被收押禁見。

這說明法院或主審法官本人並沒有跟檢方“隨大流”,從專業角度判定彭的圖利可能遠大於柯。

檢方如要將柯文哲定罪,還要下更大功夫。

法官裁定體現瞭獨立性,但整個司法程序或攻防戰還在非常初步的階段,連起訴都沒有,檢方也會對法院的裁決提起抗告。柯文哲遠沒到開香檳慶賀的時候。

如果對手決意清算柯文哲,對他政治追殺,那麼今天的這個“無保請回”不代表他已徹底過關,形勢依舊兇險,命運仍在未定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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