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臺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假賬案還在發酵,未料7千萬補助款入個人口袋的爭議又爆發。

8月26日,臺北市議員林延鳳爆料稱,柯文哲今年5月用個人名義花4300萬元(新臺幣,下同;約合人民幣900萬元),在臺北中心地帶買下一處商用房產。外界猜測,柯文哲可能想當包租公。

問題是,柯文哲去年財產申報僅2464萬,一年之內手上就多瞭近2千萬現金,這些錢從哪來?是不是與政治獻金假賬案中的“木可”公關公司有關?是不是涉及利用選舉賺錢或洗錢?還是其臺北市長任內貪污受賄而來?一系列質疑排山倒海而來。

柯文哲當天不得不緊急回應,但更勁爆的是,他回應時自爆,買商用房產的錢來自選舉補助款,也就是他把2024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所得補助款的三分之二歸個人,裝入他私人口袋,還說是“按其他政黨的慣例操作”。

數千萬選舉補助款“落袋為安”?柯文哲這番騷操作,低級到讓人不得不承認他真是個“政治素人”,無知到連政治玩法中最簡單的ABC都不懂,形同向自己開出“致命一槍”,吃相難看不比貪污好多少。

如果說目前柯文哲的政治獻金假賬案,以及其在臺北市長任內京華城案、北投士林科技園區案、臺智光案還在調查中,是否存在貪污洗錢等不法尚難定論的話,那麼,他將數千萬補助款裝進個人口袋,已經有瞭結論——就算沒違法,也是不合情不合理,不符合選民期待;這種低級的錯誤,幾乎等同給自己提前做出“政治死刑”的判決。

要知道,政治人物贏得選民手中的選票,要的是感動民眾,講究的是犧牲與奉獻,應將為選民服務、為社會服務視為己任。選舉不應該是為瞭升官發財,不應該是為搞錢撈好處。“升官發財請往他處,貪生怕死莫入斯門”“做官莫進,發財請出”,學霸級的柯文哲,怎麼連這最基本的都不懂?

好瞭,2024年“大選”補助款的三分之二即7381萬元,全裝進自己口袋,柯文哲沒有任何不好意思,坦坦蕩蕩、大大方方地“笑納”。民眾自然會追問與計算:一場選舉玩下來,單單補助款一項就可以賺這麼多,那柯文哲2014年、2018年兩場臺北市長選舉分別得票853983票和580820票,按每票30元補助計劃,兩次選舉補助款的三分之二又是高達2870萬。三場選舉下來,柯文哲補助款就賺瞭1.025億。這些還隻是看得見的,那看不見的又有多少?

至於柯文哲有關“按其他政黨的慣例操作”的說法,根本是赤裸裸的謊言。賴清德與侯友宜2024年選舉補助款分別為1.6億與1.4億,他們個人都分文未取、全部捐出。以前包括馬英九、宋楚瑜、韓國瑜也都如此,補助款所得要麼捐給所屬政黨,要麼捐出做公益。唯有柯文哲,將之裝進個人口袋。

這就坐實瞭民眾已形成柯文哲的刻板印象——愛錢!不管未來其他案件有沒有貪污不法,其美好人設都已徹底崩塌。而一旦被認為“愛錢”,必然加重各界對其貪污腐敗的質疑,也將加速司法機關對其臺北市長任內三大弊案的調查,這極可能成為壓垮柯文哲的最後一根稻草。就算接下來被迫辭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也很難挽救他個人的政治生命以及民眾黨的未來。

難怪有人說,臺灣選舉根本就是“有錢人搞錢”的遊戲,是“鈔票換選票,選票再換鈔票,越選越有錢,越有錢越好選”的遊戲。

海峽導報記者 吳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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