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前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於市長任內涉嫌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劃-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昨日(5日)剛回臺就在機場被帶回偵訊,深夜偵訊16小時,檢方認為正涉犯職務上行為受賄罪聲押。依據島內“貪污罪條例”,如果鄭文燦罪行屬實,恐將面臨至少七年有期徒刑,得並科六千萬新臺幣以下罰金。
桃園市地檢署今日一早也發佈新聞稿,證實鄭文燦涉貪情事。新聞稿全文如下:
本署檢察官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被告鄭某某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於昨日傳喚被告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桃園市民代牛煦庭表示,工五擴大方案始終卡在當地廟方對於征收未能整合意見的階段,如果鄭文燦真是因本案觸法,令人意外。若因此影響進度,身為地方民代,深表痛心。
牛煦庭表示,前鄭文燦交遊廣闊,對政、商界的朋友來者不拒,身邊龍蛇雜處,沒在過濾,當然導致身陷疑雲。過往就有傳聞桃園多項土地開發與他有關,橫跨全市、多不勝數,但因難有直接證據,不瞭瞭之。目前到底是因為哪一件開發案受調查,也尚未明朗。檢調追案收網,時機耐人尋味,新舊層峰對鄭的作為,顯有截然不同的評價。
海峽導報記者 張媛 薛洋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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