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國臺辦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記者:大陸方面多次明確指出,ECFA是兩岸在“九二共識”共同政治基礎上簽署實施的。陸委會稱,ECFA是兩岸依據世界貿易組織(WTO)基本精神商簽的,ECFA序言中明定“本著世界貿易組織(WTO)基本原則”;大陸要求臺灣開放的問題是兩岸加入WTO後的遺留問題,希望經由WTO機制來談。對此有何評論?

國臺辦發言人陳斌華:“九二共識”是兩岸協商的政治基礎,包括ECFA在內的23項兩岸協議都是在“九二共識”共同政治基礎上簽署的。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基本原則為非歧視原則,雙方簽署ECFA,推動兩岸貿易自由化,本應在兩岸貿易正常化的基礎上進行,但考慮到兩岸都是一傢人,為使兩岸同胞特別是臺灣同胞率先享受到ECFA利益,我們同意在臺當局還限制大陸2000多種農工產品輸入的非正常、歧視狀況下,同時推進正常化、自由化進程,先實施早期收獲計劃,且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我們未要求在實施早期收獲計劃時,雙方早收產品在數量、貿易額等方面對等。這樣的特殊安排,充分體現我們始終秉持和踐行“兩岸一傢親”理念。如果一切本著世貿組織規則,怎麼可能有這項對臺單方讓利的好協議?

賴清德當局企圖通過WTO機制來商談解決ECFA相關問題,目的是將臺灣問題“國際化”,包藏的是“臺獨”禍心。我們的態度很明確,此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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