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臺民意機構日前已“三讀”通過的改革“法案”,臺行政機構今天(6日)開會討論後稱,有違反所謂“法律明確性原則”等“窒礙難行之處”,待呈請臺灣地區領導人賴清德核可後,移請臺民意機構復議。臺民意機構國民黨團副書記長徐巧芯表示,藍白加總人數達到過半,黨團對赴案深具信心。民眾黨團副總召黃珊珊則說,後續就按照程序辦理,黨團看到復議案理由會再討論。

臺行政機構今天原先僅有兩件報告事項,但今早臨時新增一件討論事項,也就是臺民意機構“三讀”修正通過的“職權行使法”等條文的核準復議案。據臺灣“中天新聞”報道,臺行政機構的新聞稿聲稱,相關改革“法案”有所謂及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則”等“窒礙難行之處”,呈請賴清德核可後,移請臺民意機構復議。

而根據相關規定,臺民意機構對於臺行政機構移請的復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臺民意機構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復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復議時,如經全體民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臺行政機構負責人應即接受該決議。

臺灣“中廣”報道,徐巧芯對此回應,國民黨黨團對於復議案深具信心。日前藍白共推的“改革五法”版本在臺民意機構完成“三讀”,未來審議復議案,藍白的人數也有達到過半,然後再由臺灣地區領導人宣佈。即使賴清德沒有宣佈,“法條”也會在一定時間生效。

徐巧芯進一步指出,再來民進黨可能會提出“釋憲”,他們也希望“大法官”可以針對整個臺民意機構“改革五法”進行瞭解。藍白要求的是在臺民意機構質詢的過程當中,官員不要說謊,能夠誠實回答,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

徐巧芯說,雖然“法條”還沒生效,但令她非常有感的是,近日官員有比較願意認真回答問題。這顯示“藐視罪”的建立,有利於“立法”跟“行政”的良好互動。

民眾黨黨團副總召黃珊珊則說,待看到臺行政機構復議案的理由,比如所謂“窒礙難行”的地方在哪裡,然後依照程序辦理。“這也是預期中的事,就按程序來”,後續民眾黨黨團也會再討論。(海峽導報記者 林靜嫻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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