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大陸發佈公告,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早期收獲清單項下134個稅目產品關稅減讓。請問有何考慮?

答:臺灣當局長期單方面對大陸采取歧視性貿易限制,違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關於“逐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實質多數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的規定,既損害兩岸企業利益,又損害兩岸同胞福祉。2023年12月21日大陸方面宣佈中止ECFA項下丙烯等12個稅目產品關稅減讓後,民進黨當局未采取任何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反而大肆宣揚“臺獨”分裂謬論,煽動兩岸對立對抗,嚴重破壞ECFA實施的基礎,導致大陸有關部門不得不進一步中止ECFA部分產品的關稅減讓。有關責任完全在民進黨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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