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37名死刑定讞待槍決的死囚,宣稱死刑侵害生命權,攸關死刑存廢的“憲法法庭”言詞辯論於23日登場,“大法官”7月將作死刑是否“違憲”的宣告。“簡直是‘廢死’之友!”對此,國民黨民代王鴻薇批判,“‘憲法法庭’的‘法庭之友’制度,17份意見書中有14份支持“廢死”,有誰來為受害者的人權說話”?
23日,王鴻薇在社交平臺上發文表示,“法庭之友”制度是當事人以外的民眾、機關或團體,即使隻是情感上關註案件,也可以向“憲法法庭”申請,經過同意後,主動提出專業意見或資料,供“憲法法庭”審判時參考,而鑒定單位就是陳菊在監察機構的所謂“人權委員會”組織。
“這份名單簡直可笑至極,裡面滿滿的都是‘廢死’團體占據”,王鴻薇指出,“17份法庭之友意見書中有14個明確支持‘廢死’,這其中還有5位強調不需要思考配套也不可以用無期徒刑不可假釋來替代死刑,這樣的意見比例與意見內容完全悖離現實民眾想法,實在讓人難以接受”。
王鴻薇列舉不少“廢死”團體言論,“臺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稱:“死刑制度不可能有正當的目的”;財團法民眾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稱:“反對死刑,同時反對用終身監禁不可假釋代替死刑”;徐育安、陳弘儒教授則說:“反對死刑,認為“毫無假釋機會的無期徒刑有違人性尊嚴之虞”。
王鴻薇痛批,這樣的想法與冷血的言論,完全背離常人可以接受的范疇,而這其中唯一明確反對“廢死”的法庭之友,還是國民黨民代翁曉玲一人,“這是這是哪門子的法庭之友?這簡直是‘廢死’之友!”
王鴻薇表示,死刑存廢辯論是全臺灣民眾都關註的議題,本來就要凝聚相當共識,但司法機構卻一再回避面對民意,隻會耍這樣的小手段逃避社會,連法庭之友意見書的撰寫者都要關在象牙塔內一意孤行,漠視民眾的聲音,司法權顯然“心證”已成,根本不演瞭,也失去應有的公正性,而這樣的“憲法”法庭組成,更是相當令人失望。
“當‘憲法法庭’幫加害者說話的人超過半數以上,請問又有誰來為受害者的人權說話?”王鴻薇呼籲,“請司法院懸崖勒馬,不要讓這些法庭‘廢死’之友,成為全民之敵,更不要把自我滿足的理想,建立在受害者的生命與痛苦之上”。
海峽導報記者 俞舒林 薛洋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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