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副發言人遊智彬引用網絡資料在臉書爆料,稱臺灣地區準副領導人蕭美琴透過外事部門要求“關務署”免私酒查驗。對此,臺外事部門昨回應,“駐外人員”任滿返臺,攜帶自用物品,包括自用酒品,都是依照規定辦理。蕭美琴昨拒絕回應。

根據遊智彬分享的網絡資料,疑似臺外事部門公函文件外流,主旨為“有關蕭美琴奉調返臺海運自用品通關事,請惠予協助,至紉公誼”,提及蕭美琴奉調返臺的海運自用物品(內含自用酒品)乙批已委托“綠威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通關事宜,請惠依“駐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規定,準予免付煙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影本提領及免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檢驗,並予便利放行。公函中也附上兩頁酒類清單、共23瓶。

遊智彬質疑,這是否為專機私煙案再現?是否進口私酒?合法合規嗎?涉外人員就可以享受不符規范的特權?相關部門要不要說清楚?

臺外事部門昨以新聞稿澄清,“駐外”人員於任滿返臺攜帶自用物品(含自用酒品)相關事宜,均是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臺財政部門官員表示,蕭奉調返臺申請自用酒品通關,經審核符合相關規定,因此同意免取得煙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並免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外傳她帶私酒進口要求免查驗並非事實。

國民黨民代賴士葆說,從外泄文件來看,除非文件是變造,攜回酒類隻要超過規定的升數,就看有沒有繳稅,何須扯到“認知作戰”?臺外事部門搶著說是認知作戰,反而啟人疑竇。

遊智彬也回酸,臺外事部門對此事反應過度,爆料者並非是要羞辱蕭美琴,而是要贊美她還算清廉,據說當年有個“外長”回臺接任前,一次就帶瞭六十箱洋酒回來,蕭美琴隻帶23瓶酒回來,又沒人說她貪污,隻是質疑有無享受特權,影響觀感。

海峽導報記者 薛洋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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