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大陸漁民被臺灣海巡署在金廈海域驅逐遇難當天,國臺辦的表態是“強烈譴責”:
2月18日,國臺辦的表態換成瞭“強烈憤慨”,並且表示根本不存在“禁止、限制水域”之說,還要求臺灣方面“放船放人”、“處理相關責任人”,並“保留進一步采取措施的權利”,表態有明顯升級。
值得註意的是,同一天,大陸海警局也開始“在廈金海域開展執法巡查行動”。
國臺辦和海警局的表態變化,把人們的胃口有點吊瞭起來。接下來大陸還會有什麼行動嗎?如果臺灣方面拒不按要求“放船放人”、拒不“處理相關責任人”,大陸方面會采取什麼進一步措施?
會是實質性的報復性措施嗎?會把制造事件的海巡署船艦扣押並上船抓人嗎?還是說隻是展現一下態度?
最後普及一個常識,看看臺灣方面在金廈海域單方面劃定的水域線吧。
按照這個劃法,大陸漁民出入都得緊貼沿海萬分小心,才不會誤入其中。而過去幾十年金門海巡署一直在依照這個標線巡查執法,都不知道抓瞭多少大陸漁民,多少人因此傢破人亡!
在傢門口被人傢登鼻子上臉搞瞭幾十年也不還手,不應該啊,不像是張教授等一些流量博主說的“雖遠必誅”的樣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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