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海軍“磐石艦”官兵四年前曾集體感染新冠肺炎,當時臺灣“中視新聞臺”的節目“2020庶民大頭傢”討論此事,卻遭民進黨當局“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50萬元(新臺幣,下同)。臺灣“中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臺灣地區“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中視”節目內容受“言論自由”保障,昨天(25日)撤銷裁罰確定。這也是繼臺灣“中天新聞臺”10件裁罰案,臺“NCC”處分被法院撤銷後,另一件確定敗訴的官司。
臺灣“中視新聞臺”2020年4月21日晚上播出談話節目,討論臺軍海軍“磐石艦”前往帕勞返臺後,艦上官兵出現確診感染新冠肺炎案例,來賓批評“磐石艦”的防疫缺失。臺“NCC”卻聲稱,“中視”節目中來賓討論內容,多次出現“發病”“生病”相關詞語,是“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違反“廣播電視法”,且等級屬嚴重等級,裁處50萬罰款。
臺灣“中視”則主張,依臺當局防務主管部門2020年4月20日新聞稿內容,臺軍“磐石艦”確曾有148人就診。時值“磐石艦”爆發群聚感染之際,自然使人聯想該148人即使不是感染新冠肺炎,也是出現某種病癥才會就診。節目使用148人“發病”一詞,與臺當局防務主管部門所發新聞稿內容並無懸殊差異,沒有誤導大眾、進而引起社會恐慌情形,請求撤銷裁罰處分。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臺灣“中視”節目的言論是議員、政黨代表及時事評論員在政論節目上,就海軍防疫措施所為事實敘述及評價,具有監督臺當局為良善施政的公共性,屬政治性言論,應受較高程度的“言論自由保障”。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該節目內容,並未具體指述148人均為新冠肺炎“確診”病患,而是質疑“磐石艦”上已有官兵確診隔離,且有148名官兵生病、求診的紀錄。疑似有感染新冠肺炎的癥狀,卻未隔離、完成疫調,而是準允下船返傢,可能爆發進一步的傳染的風險等。
合議庭認為,臺“NCC”隻以臺灣“中視”在節目部分敘述與事實不符,使用聳動、誇張陳述,有引發公眾恐慌等抽象性理由就認定“違法”,並未嚴謹看待政治性言論應受保障的必要,認定該節目尚未達到“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程度,撤銷50萬裁罰。臺“NCC”不服提上訴,昨遭臺灣“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海峽導報記者 林靜嫻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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