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又分“上緬甸”“下緬甸”兩個單元,這種區隔導致雙方在族群結構、生產方式、文化特征等方面差異明顯。近代以來,英國殖民統治者針對上下緬甸采取瞭不同的統治政策,以及“以夷制夷”的統治方式,進一步加劇瞭這種隔閡。

  1948年,緬甸獨立,但歷史的裂痕並不會自動癒合。圍繞國傢建構的訴求差異以及權力資源分配產生的矛盾,緬甸中央政府與少數民族武裝爆發瞭武裝沖突,並一直持續至今。

  這一過程中,為瞭支撐武裝生存活動,不少民族地方武裝將毒品、玉石、木材走私等非法產業作為經濟來源。為瞭打擊民族地方武裝,政府軍支持組建各種民團武裝,並允許其從事非法經濟活動。如此一來,緬北地區地下經濟好不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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