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今日(10月11日)公佈,2023/24學年第二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於10月13日上午9時至10月26日下午5時接受報名,並於12月3日(星期日)舉行。
第二輪測試對象為持有學士學位,或會在2023/24學年或2024/25學年獲取學士學位,並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職位的人士。他們可透過教育局網上申請系統報名。如申請人曾於教育局、公務員事務局或招聘部門/職系為學位程度人士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將不獲接受再次參加測試。
本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和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的新聘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和轉校教師),必須在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有關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
教育局於本學年舉辦五輪測試,分別供學位程度和非學位程度人士參加。第三至五輪測試將分別於2024年4月、6月和7月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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