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政府總部外10月4日發生持刀襲擊事件。一名17歲少年在特區政府總部外,涉嫌用刀襲擊男保安員,被控一項傷人罪,昨日(10月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據瞭解,該名少年為職業訓練局學生,患有自閉癥。
金鐘政府總部外4日發生持刀襲擊事件(圖源:點新聞)
據報,涉案少年於3日與任職保安員的父親發生爭吵後,4日上午9時10分疑賭氣帶生果刀離開秀茂坪住所,乘搭港鐵抵達金鐘站,行經政總外時突然情緒激動,失控揮刀刺向保安員。其中57歲的保安員手部受傷,另一名60歲的保安員腳部扭傷。
中區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林建達警司簡報案情(圖源:明報)
警方指出,嫌犯之前並無暴力或刑事記錄,且與政治活動或針對政府機構無關。嫌犯與兩名保安員並不相識,而案發時其傢人亦不知他外出。警方將繼續深入調查,包括對嫌犯的傢庭背景和精神狀態進行進一步瞭解,更全面地理解此次傷人案的動機和背景。
為瞭進一步瞭解嫌犯的精神狀態和適合性,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兩周以獲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並確定嫌犯是否適合進行辯護和接受醫院令,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經過主任裁判官徐綺薇的同意,新的庭審日期定於本月19日。
發表評論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