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中國共產黨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願望。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發佈《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全文共六大項21條,內容涉及經濟、社會、文化、生活等方方面面。這是進一步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重大舉措,將進一步發揮福建在對臺工作全局中的獨特作用,幫助廣大臺胞臺企更好參與大陸高質量發展、融入新發展格局,鑄牢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夯實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

| 北京 王治國

《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是中共中央、國務院第一份專門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印發的文件,體現瞭新時代新征程貫徹落實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解決臺灣問題總體方略的時代要求,明確瞭福建作為“第一傢園”的特殊定位以及未來任務使命,回應瞭兩岸民眾“要和平、要發展、要交流、要合作”的強烈意願,指明瞭兩岸融合發展的方向路徑,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新時代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重要戰略舉措

大陸高度重視在兩岸關系和平發展進程中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意見》的出臺是大陸推進“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的又一重大舉措。

第一,《意見》的出臺是加快推進對臺工作、回應兩岸民眾心聲的時代要求。今年是全面貫徹落實二十大精神的開局年,也是推進中央解決臺灣問題總體方略的部署落實年。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是大陸充分總結數十年來對臺工作經驗啟示,全面把握當前兩岸關系時代變化,就下階段推進兩岸關系發展做出的具體安排。

“要和平、要發展、要交流、要合作”長期以來都是兩岸主流民意。尤其民進黨當局2016年上臺以來,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嚴重破壞兩岸互信基礎,造成臺海局勢持續緊張,島內民眾“要和平、要發展、要交流、要合作”的願望變得更加強烈。《意見》的出臺就是在回應臺灣民眾心聲。

第二,《意見》的形成經歷醞釀、提出、落實的過程。早在2014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福建臺資企業時,首次公開提出“兩岸融合發展”概念。2019年3月和2021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兩次對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福建在推動兩岸融合發展上作出示范。

與此同時,大陸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實踐不斷豐富。自2018年相繼發佈“31條措施”“26條措施”“11條措施”“農林22條措施”等一系列惠及臺灣同胞的政策措施,涉及范圍不斷擴大,實踐內容日益豐富,大陸惠臺利民政策措施日益系統化。2022年8月,《臺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明確提出“勇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率先在福建建設海峽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政策主張。6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在第十五屆海峽論壇大會上,宣佈中共中央、國務院制定瞭《意見》。9月12日,《意見》正式發佈。可以看出,《意見》的出臺是中央經過充分總結經驗,深思熟慮後的重要戰略部署。

第三,福建在推進兩岸融合發展中的特殊作用進一步突顯。中央之所以選擇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體現瞭福建“對臺獨特優勢和先行示范作用”。具體而言:一是閩臺地理空間臨近,臺灣海峽最窄120多公裡,兩地交通較為方便。二是閩臺文化血緣親近,臺灣民眾絕大部分祖籍福建,同屬中華文化下閩南文化,同講閩南話,兩地民眾更易親近。三是閩臺兩地經濟聯系緊密,福建是兩岸開放經濟文化交流後,臺灣民眾最早赴大陸的地點之一,經過數十年的累積,配套措施更加完善。四是福建先後出臺“66條實施意見”“42條惠及臺胞措施”等惠臺利民舉措,積累瞭豐富經驗,已經形成較為成熟的對臺融合發展“福建模式”。

4月20日,癸卯年“天下媽祖回娘傢”在福建省莆田市湄洲島啟幕,兩岸媽祖敬仰者紛紛赴湄洲島謁祖進香。圖為兩岸信眾恭請分靈媽祖,拾階走向湄洲媽祖祖廟天後宮(圖:中新社)

閩臺兩地融合發展的四大方向

兩岸關系融合發展是通向和平統一的重要途徑,《意見》就當前形勢下如何推進閩臺兩地融合發展提出四大方向。

第一,推動閩臺基礎設施應通盡通,暢通兩地往來通道。《意見》提出兩大重點方面:一是加強物流樞紐等重大物流基礎設施佈局建設,完善區域物流集散體系;二是優化加密閩臺及金門、馬祖的客貨運航線。未來不僅要構建立體式綜合性對臺通道樞紐,而且要暢通閩臺與大陸其他地區連接通道,讓兩地民眾走訪更便利,讓更多從未來過大陸的臺灣同胞便於赴陸走訪交流。

第二,加快推進閩臺兩地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營造更加親民的生活環境。《意見》提出,對臺生赴閩求學研習“一視同仁”;鼓勵臺胞赴閩就業,擴大招聘臺灣籍員工、教師,擴大直接采認臺灣職業資格范圍等;支持臺胞在福建的生態環保、鄉村振興、社會公益、基層治理、社區建設等方面擴大社會參與;取消臺胞在閩生活限制,鼓勵臺胞在閩購房置業,逐步將在閩臺胞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第三,促進閩臺經貿合作深度融合。《意見》重點強調六大方面,包括:一是制定促進閩臺融合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的意見。二是支持建設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臺,共同制定行業共同標準。三是支持建設多層次兩岸金融市場,創新兩岸社會資本合作方式。四是支持建設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提升兩岸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支持建設先進的制造業集群和產業基地,強化兩岸資源優勢。五是促進臺灣農漁業和中小企業在閩發展,共同創建國傢鄉村振興示范縣、海峽兩岸鄉村振興合作基地、國傢現代農漁業優質平臺、海峽兩岸中小企業合作區等。六是鼓勵閩臺企業和科研機構共建共性技術研發平臺、人才集聚平臺、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平臺等。

第四,擴大閩臺社會文化交流。支持閩臺兩地各類民間組織、大學院校、研究機構及智庫、宗教界等領域開展交流合作。支持閩臺各領域各行業青年團體交流交往,建立常態化交流渠道,不斷擴大閩臺青年共同“朋友圈”“事業圈”。鼓勵兩岸同胞共同弘揚中華文化,打造更多文化產業合作平臺、兩岸流行文化中心,開展媽祖文化、閩南紅磚建築等文化保護及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

5月20日,一場以“愛情恒久遠、幸福長相伴”為主題的閩臺“山盟海誓”集體婚禮暨2023年閩臺婚姻傢庭交流活動在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縣舉辦。21對閩臺新人身穿紅色中式婚服,手牽紅繡球,行跨火盆、踩瓦片、紮繡球和“合菜”、“合巹”、“海誓”等閩臺傳統結婚禮儀,結下跨越海峽的姻緣(圖:新華社)

閩臺融合發展的註意事項

《意見》指出瞭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方法論,包括問題導向、先行先試、持續創新、先易後難、循序漸進、久久為功等。同時,《意見》又提出需註意的幾點事項:

第一,突出強調全局均衡發展。一方面,《意見》強調福州、廈門、平潭三個對臺交流先行區要繼續發揮“先行先試”“以點帶面”的示范效應,發展具有自身特色的融合發展模式。尤其強調支持廈門與金門、福州與馬祖打造“同城生活圈”,金門居民在廈門、馬祖居民在福州同等享受當地居民待遇。另一方面,《意見》也強調促進福建全局融合發展,推進福建其他地區開展融合實踐,包括:支持泉州、漳州發揮臺胞主要祖籍地優勢;支持龍巖、三明發揮客傢祖籍地優勢;支持三明建設海峽兩岸鄉村融合發展試驗區;支持莆田以媽祖故裡、生物技術、醫療健康產業等為載體,深化對臺交流合作;支持南平深化生態、文化、旅遊產業對臺合作;鼓勵寧德拓展新能源、海洋養殖產業對臺合作等。

第二,突出強調閩臺融合發展是系統工程。《意見》不僅提出在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融合發展示范區的過程中,要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工作各方面全過程;而且進一步提出要完善工作落實機制,明確由中央臺辦、國傢發展改革委牽頭協調,其他有關部門提供政策支持,福建省承擔主體責任。《意見》還提出建立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專傢委員會,開展深化閩臺融合發展等政策研究。

第三,突出強調夯實法治保障。一方面,《意見》強調立法授權的合規,提出“凡涉及調整適用現行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按法定程序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或國務院授權後實施”。另一方面,《意見》強調要完善涉臺司法服務,打造匯聚涉臺法律研究咨詢、臺灣地區法律查明為一體的開放性資源共享平臺;加強兩岸仲裁機構交流合作;打造大陸涉臺司法服務優選地;優化涉臺執法、檢察、審判、執行監管等機制,為臺胞臺企參與兩岸融合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當前,在中央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各方面積極因素正不斷向福建匯聚,為打造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創造瞭有利條件。希望兩岸同胞共同努力,讓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早日建成,涉及兩岸融合發展的政策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兩岸一傢親、閩臺親上親”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閩臺人員往來更加便捷,貿易投資更加順暢,交流合作向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拓展。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法安室主任、研究員,本文發佈於《紫荊》雜志2023年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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