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 陳思琦 深圳報道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發佈接近滿月,全國各地政策響應不斷。

8月16日晚間,深圳市印發《關於促進民營經濟做大做優做強的若幹措施》(以下簡稱“20條”),圍繞推動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培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加快推進應用場景開放等方面提出20條舉措。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註意到,“20條”在中央政策的基礎上,結合深圳產業特色和民營經濟發展痛點,提出瞭一系列細化舉措和目標。

例如,在“培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方面著重點出新能源汽車、人工智能、新型儲能等新興領域;在“加快推進應用場景開放”方面羅列瞭高端裝備、智慧物流、商貿消費、安全應急、智慧醫療、智慧教育、綠色低碳等重點領域;在“加強民營企業融資支持”方面則明確,將設立50億元中小微企業銀行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

根據“20條”,更多配套政策將在年底前制訂出臺,包括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擴大民間投資若幹措施、境外投資指引等,為深圳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提供更堅實、完善的制度保障。

深圳是民營經濟最發達、民營企業最集中的城市之一。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末,深圳民營企業237.9萬傢,占全市企業總量的97%,民營經濟占GDP的比重為55.9%,民營企業進出口占深圳外貿進出口的62.1%,貢獻稅收占比約70%。

聚焦民企融資難、缺乏應用場景等痛點

“現在是第四次科技與工業革命的一個關鍵時點,依靠民營企業實現技術創新的重要性更突出。”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黃少卿認為。

深圳科技創新有“6個90%”的顯著特點,例如90%以上的研發機構設立在企業、90%以上的研發人員集中在企業、90%以上的研發資金來源於企業等。其中,民營企業尤其發揮主力作用。

為此,“20條”明確將激發民營企業科技創新活力。具體來看,深圳將支持民營企業牽頭或者參與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和國傢重點研發計劃,鼓勵民營企業建設國傢和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平臺,牽頭設立國際性產業與標準組織。

同時,深圳將培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20條”著重提到,在新能源汽車、人工智能、新型儲能等新興領域大力培育一批民營領軍企業,培育一批國傢級、省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今年年底前,深圳將出臺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的政策措施。

“深圳‘20+8’產業在產需結合方面存在明顯短板,因此需打造更多應用場景,給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更多試驗和落地的機會。”深圳大學粵港澳大灣區新興產業發展研究院院長龔曉峰告訴記者。

5月底,《深圳市加快推動人工智能高質量發展高水平應用行動方案(2023-2024年)》提出“千行百業+AI”,在應用場景開放方面先行探索。深圳首批“城市+AI”應用場景清單覆蓋瞭口岸、景區、食品安全監管等26個場景。

此次“20條”明確,將加大高端裝備、智慧物流、商貿消費、安全應急、智慧醫療、智慧教育、綠色低碳等重點領域應用場景開放力度,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新場景開發建設。

同時,對涉及公共建築、公共場所開放的應用場景,對民營企業將實現“應放盡放、應批盡批”。深圳還將以“揭榜掛帥”等形式舉辦場景應用大賽,獲獎產品優先列入創新產品目錄。

長期以來,金融機構對企業的評估延續重資產、重抵押的路線,而相當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存在規模小、隻有知識產權而沒有傳統抵押物的情況,普遍面臨融資難題。

為加強民營企業融資支持,“20條”提出,將依托地方征信平臺整合水電、海關、稅務等銀行迫切需要的公共數據及金融、商業等領域的數據資源,為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精準信用畫像提供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將設立50億元中小微企業銀行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適當降低資金池入池門檻、提高補償比例,降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至1%以下。

促進公平準入

從技術創新,到對新產品、新業態的探索,黃少卿認為,必須以市場化的方式去做,打破壟斷,防止“玻璃門”“彈簧門”現象。要允許民營企業利用市場機制,以承擔市場風險的方式去探索可能對的方向、對的技術、對的產品。

記者梳理發現,瞄準隱性壁壘,“20條”中有多項舉措涉及民營企業的公平準入。

其中,第八條“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明確,堅持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試行獨立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未經公平競爭不得授予經營者特許經營權,不得限定經營、購買、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年底前,深圳將在前海合作區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性質的公平競爭委員會。

“20條”還提到,支持民間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深圳將全面梳理吸引民間資本項目清單,鼓勵民間投資項目參與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年底前,深圳將出臺擴大民間投資若幹措施。

去年1月,《關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放寬市場準入若幹特別措施的意見》印發實施,圍繞科技、金融、醫療、教育文化、交通等6大領域提出放寬市場準入的24條具體措施。

此次印發的“20條”再次提到,優化統一大市場準入環境,加快推動深圳放寬市場準入24條特別措施落地實施,進一步放寬電信、能源電力、數據要素等領域市場準入。

同時,深圳將持續開展重大交易平臺推介活動,鼓勵民營企業進一步參與深圳數據交易所、電子元器件和集成電路國際交易中心、深交所科技成果與知識產權交易中心、深圳國際珠寶玉石綜合貿易平臺、前海聯合交易中心等重大交易平臺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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