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毛麗娟深圳報道:深圳16日發佈的“20條”措施提出,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鼓勵招標人免除民營企業投標擔保,招標人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應當采取國有和民營分類的方式進行入圍淘汰,原則上民營企業入圍數量占比不低於三分之一。

  “20條”提出,將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堅持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試行獨立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未經公平競爭不得授予經營者特許經營權,不得限定經營、購買、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2023年年底前,將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性質的公平競爭委員會。

  同時,將全面推行信用承諾制。實行信用修復“一口辦理、一次辦成”。2023年年底前出臺深圳市信用報告代替企業無違法違規證明改革實施方案,使用統一的信用報告代替多部門開具的企業無違法違規證明。

  “20條”還提出,依法維護民營企業涉外地刑事案件合法權益,加大拖欠民營企業賬款清理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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