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文旅產業發展扶持辦法》(簡稱《辦法》)正式印發。《辦法》共25條措施,從支持品牌創建、激活消費市場、促進琴澳合作、打造新興業態、完善產業鏈條等方面,給予具體資金支持,旨在支持澳門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建設,促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下稱“合作區”)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

激發文旅企業發展潛力

據悉,《辦法》的扶持范圍涵蓋瞭市場主體及從業人員,重點關註市場主體的發展水平及旅遊要素的供給質量。

根據《辦法》,獲評國傢3A級及以上旅遊景區、國傢級或省級旅遊度假區的企業,以及獲評五星級、四星級旅遊飯店(星級酒店)等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500萬元,對於已享受過獎勵的企業,也給予晉升補差獎勵;對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1億元或以上並首次申請獎勵的旅行社,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獎勵;對每年組織遊客來合作區旅遊,在合作區內住宿一晚且遊覽一個以上收費景區,遊客數量達3萬人或以上的旅行社,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20萬元;對每年接待的境外(含港澳臺)過夜遊客,達5000人以上的旅行社,額外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辦法》實施後獲得國傢高、中級導遊證書,且在合作區從事專職導遊工作的旅遊從業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3萬元。

深化琴澳文旅融合發展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提出,要高水平建設橫琴國際休閑旅遊島,支持澳門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建設。

為此,《辦法》提出,支持琴澳兩地共同打造“一程多站”旅遊線路,加快促進琴澳資源共享,深化與澳門文旅產業合作。對合作區內開發“跨境一程多站”旅遊線路的旅行社每年最高獎勵30萬元;獲澳門“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獎項、在合作區首次註冊且實質性運營滿1年的市場主體,給予一次性10萬元品牌落地獎勵;對申領橫琴旅遊從業人員專用證件的香港、澳門導遊及領隊給予一次性獎勵3000元,年度帶團滿30天、滿45天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和3萬元。

同時,企業或機構與澳門社會團體聯合在合作區組織開展文旅論壇、文旅推介等交流活動,根據《辦法》,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20萬元。

推動多元業態高質量發展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提出,要支持合作區發展休閑度假、會議展覽、舞臺演藝、體育賽事觀光、遊艇旅遊等文旅產業。

為此,《辦法》針對不同的業態也提出瞭相應的獎勵機制,推動多元業態高質量發展。對發展研學旅遊、康養旅遊、濱海旅遊等新興業態合作區內的文旅企業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對於正面體現琴澳題材或主線講述琴澳人物故事的影視劇,及在合作區、澳門拍攝取景的紀錄片、綜藝節目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扶持;而對於在合作區舉辦國內外知名品牌首發首秀活動的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此外,《辦法》還支持特色文化旅遊商品研發及夜間消費經濟發展,對打造體現合作區地域特色、文化特點的旅遊商品,以及對組織開展美食節等夜間餐飲主題消費活動也將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旨在營造出全域旅遊環境,滿足遊客多層次、個性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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