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文旅產業發展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扶持辦法》)正式印發,共25條。該辦法從支持品牌創建、激活消費市場、促進琴澳合作、打造新興業態、完善產業鏈條等方面,給予具體資金支持,扶持范圍涵蓋瞭市場主體及從業人員,旨在支持澳門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建設,促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

  深化琴澳文旅融合發展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提出,高水平建設橫琴國際休閑旅遊島,支持澳門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建設。加快促進琴澳資源共享,深化與澳門文旅產業合作,共同打造“一程多站”旅遊線路,對合作區內開發屬於“跨境一程多站“旅遊線路的旅行社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

對於獲澳門“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獎項的市場主體,在合作區首次註冊且實質性運營滿1年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品牌落地獎勵。同時,對於申領橫琴旅遊從業人員專用證件的香港、澳門導遊及領隊給予一次性獎勵3000元,當年度帶團滿30天、滿45天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3萬元。

此外,企業或機構與澳門社會團體聯合在合作區組織開展文旅論壇、文旅推介等交流活動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20萬元。

未來,合作區將充分發揮文旅產業資源稟賦,積極培育本土文旅企業,打造高品質文旅產品體系,支持澳門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建設。

  激發文旅企業發展潛力

《扶持辦法》重點關註市場主體的發展水平及旅遊要素的供給質量,明確支持旅遊企業品牌創建,對獲評國傢3A級及以上旅遊景區的企業、獲評國傢級或省級旅遊度假區的企業,以及獲評五星級、四星級旅遊飯店(星級酒店)等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500萬元。對於已享受過獎勵的企業,亦給予晉升補差獎勵。

《扶持辦法》實施後,將對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1億元或以上並首次申請獎勵的旅行社,給予一次性最高50萬元獎勵。對於每年組織遊客來合作區旅遊,在合作區內住宿一晚且遊覽一個以上收費景區,遊客數量達3萬人或以上的旅行社,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20萬元。值得一提的是,對於每年接待的境外(含港澳臺)過夜遊客,達5000人以上的旅行社,額外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為優化旅遊從業人員服務質量,《扶持辦法》對於本辦法實施後獲得國傢高、中級導遊證書,且在合作區從事專職導遊工作的旅遊從業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3萬元。

  推動多元業態高質量發展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明確指出,要支持合作區發展休閑度假、會議展覽、舞臺演藝、體育賽事觀光、遊艇旅遊等文旅產業。為此,《扶持辦法》針對合作區內發展研學旅遊、康養旅遊、濱海旅遊等新興業態的文旅企業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

除此之外,為鼓勵發展影視和時尚產業,對於正面體現琴澳題材或主線講述琴澳人物故事的電影、電視劇、網絡劇,及在合作區、澳門拍攝取景的各類紀錄片、綜藝節目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扶持。而對於在合作區舉辦國內外知名品牌首發首秀活動的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同時,支持特色文化旅遊商品研發及夜間消費經濟發展,對打造體現合作區地域特色、文化特點的旅遊商品,以及對組織開展美食節、餐飲嘉年華、啤酒節等夜間餐飲主題消費活動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旨在營造出全域旅遊環境,滿足遊客多層次、個性化的需求。

GDToday記者 李心迪

圖片來源: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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