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金融互聯互通又“上新”瞭。8月11日,業界期待已久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多功能自由貿易(電子圍網)賬戶業務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正式公佈。資金“電子圍網”究竟是什麼?它將如何便利企業、個人資金跨境流動?
體現既要“管得住”又要“放得開”
資金“電子圍網”是一種賬戶業務。按照《征求意見稿》,“電子圍網”賬戶業務是指合作區金融機構在現有自由貿易(FT)賬戶體系內,通過分設賬戶標識為符合條件的機構、個人提供跨境資金結算及投融資匯兌等業務。
早在2021年9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就明確指出構建電子圍網系統,推動合作區金融市場率先高度開放。到今年2月,《關於金融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意見》中也提到,要對標國際標準制定賬戶規則,在合作區建立資金“電子圍網”電子圍網,探索跨境資金自由流動途徑。
《征求意見稿》的出臺使上述構想離落地又進瞭一步。
“資金‘電子圍網’將支持資金劃轉更加自由便利。”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相關負責人表示,跨境資金流動總體按“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同名有限‘滲透’”進行管理。
例如,“電子圍網”賬戶與境外賬戶、OSA賬戶、NRA賬戶、FT賬戶之間可依法自由劃轉。“電子圍網”賬戶與境內居民賬戶之間“跨二線”劃轉視同跨境交易管理,應使用人民幣。
“這體現瞭既要‘管得住’,又要‘放得開’。”廣東港澳經濟研究會會長、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任志宏表示。
按照《征求意見稿》,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根據宏觀審慎管理要求,負責該業務的監管,建立本外幣協調監管工作機制。人民銀行珠海市中心支行開展監測和日常監管,並建立風險預警機制。“這體現瞭統籌發展與安全。”任志宏表示,通過實施宏觀審慎管理,加強交易監測、事中事後監管,確保資金“電子圍網”業務風險可控。
有利於企業降低資金運營成本
記者發現,資金“電子圍網”的構建主要圍繞拓展優化自由貿易賬戶功能,在設計上始終聚焦合作區產業發展,以及滿足港澳居民在合作區日常工作生活需求。
什麼樣的市場主體可開立“電子圍網”賬戶?
前述負責人表示,對於區內機構,《征求意見稿》強調企業要有實質性經營,並重點支持符合合作區產業發展導向的企業;對於境外機構,則重點支持澳門的機構,以及“走出去”企業、“一帶一路”項目的相關企業;對於非居民境外個人,主要是便利港澳居民和合作區急需人才的生活、就業。
在任志宏看來,資金“電子圍網”有明顯的離岸賬戶特征,可同時容納人民幣和外幣,對有跨境資金流動需求的企業而言可大大節約在合作區內的資金運行成本。同時,也將吸引更多低成本境外資金加入到合作區建設中,有利於實現琴澳一體化。
《征求意見》還明確瞭金融機構開展資金“電子圍網”業務的試點資格、驗收要求和具體展業規范。例如,金融機構應建立支持該業務開展的內部管理制度、風險防控機制和相關系統,符合條件的合作區金融機構均可以申請參與試點。
“資金‘電子圍網’也對我們金融機構展業提出瞭更高要求。”中國銀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分行跨境金融與創新發展部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相較於在橫琴落地的自由貿易賬戶,資金“電子圍網”在合作區的服務對象范圍更廣,涵蓋瞭區內機構、境外機構、境外個人和同業機構,為金融機構產品和服務創新提供瞭新的抓手。
南方+記者 唐柳雯 陳穎
發表評論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