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日內瓦7月3日電(記者聶曉陽)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53屆會議舉行之際,中國人權研究會3日在日內瓦萬國宮舉行“中國的人權理念與實踐”主題邊會。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邊巴拉姆在會議發言中強調,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各民族共同締造瞭中國的歷史。
邊巴拉姆說,在中國近現代史上,中央政權始終在西藏地方行使主權,西藏始終在中央政府統一管轄內。那些鼓吹“西藏獨立”的人要麼是缺乏對國傢和國傢主權概念的認識,要麼是別有用心、抱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她說,1279年忽必烈統一全國,中央政府正式在西藏地方派官設治。明朝中央政權建立後,充分利用元朝對西藏地方全面施政的政治基礎,通過任命地方官員、設置行政和軍事機構,確立對西藏地區的統轄權,並將對西藏的行政管理納入邊疆管理體制統一建設中。清朝中央政權建立後在西藏地區的主權行使更具制度化、規范化,治理更為有效。
邊巴拉姆表示,1949年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專門規定瞭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則,確定瞭包括西藏在內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制度。根據《共同綱領》對於民族地區的精神,1951年,中央政府與西藏地方政府簽訂瞭《十七條協議》。該協議以法律性的文件在中央政府與西藏地方政府協商下制定而成,是一國政府更替後對於該國領土、政治管轄等方面進行國傢繼承的有效體現,是對該國主權的繼續行使履行法律形式上的替換義務,對於維護國傢統一具有現實重大意義。
她強調,那些宣揚“西藏獨立”的西方敵對勢力無視包括藏族在內的中華民族的發展歷史,其目的不過是混淆視聽,用民族分離主義思潮滲透破壞中國的民族團結,達到遏制中國發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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