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30日電 題:劃定瞭哪些“紅線”?如何加強招聘監管?——聚焦我國首部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定
新華社記者周圓、薑琳
6月30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定》,這是我國首部系統規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相關活動的規章,將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針對公眾關心的虛假招聘、個人信息泄露等問題,規定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瞭哪些規范?劃定瞭哪些服務“紅線”?將如何加強對機構的監管?記者采訪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流動管理司負責人。
通過立法進一步加強管理、維護勞動者權益
包括智聯招聘、前程無憂、BOSS直聘、58同城等網絡招聘在內的人力資源市場,已成為勞動者求職和用人單位招聘的主渠道。截至2022年底,全國共有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6.3萬傢,從業人員104.2萬人,當年全行業為3.1億人次勞動者提供瞭各類就業服務,為5268萬傢次用人單位提供瞭專業支持。
為何此時出臺這一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流動管理司負責人表示,當前,人力資源市場秩序總體平穩有序,絕大多數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能夠誠信服務、規范經營,為促進勞動者就業、保障企業用工、優化人力資源流動配置提供瞭有力支撐。
與此同時,隨著經營主體數量快速增長,市場活動形式日益多樣,非法職介、虛假招聘、泄露個人信息、違規收費等損害勞動者權益問題時有發生,亟須通過立法等手段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范人力資源服務活動。
規定的出臺,是優化人力資源市場營商環境、保障勞動者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合法權益的迫切需要,也是更好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業服務就業、服務人才、服務發展作用的重要舉措。
堅持問題導向劃定開展服務的“紅線”
規定重點規范瞭哪些人力資源服務活動?上述負責人表示,規定緊盯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在招聘信息管理、個人信息保護、經營收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以提升管理效能和規范市場秩序為重點,劃定開展服務活動的“紅線”,並確定相關法律責任——
要求服務機構建立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對用人單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明確投訴舉報及處置方式,規定服務機構發現涉嫌虛假招聘等違法活動或收到投訴舉報的,應當及時核實、暫停或終止服務。
規定服務機構不得有偽造、塗改、轉讓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為無合法證照的用人單位提供職業中介服務,介紹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就業等行為。
明確處理個人信息方式及原則,確定收集個人信息應當限於實現求職招聘目的的最小范圍,要求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個人信息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監測預警等機制,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盜取、販賣、泄露個人信息等違法行為。
規定不得以提供招聘服務等名義向個人收取明示服務項目以外的服務費用,不得以各種名目誘導、強迫個人參與貸款、入股、集資等活動;不得擾亂人力資源市場價格秩序。
加強執法監管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為加強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瞭日常檢查、信用管理、社會監督等管理手段,首次對確定管轄權、撤銷註銷許可、加強部門協同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構建瞭事前審批與事後監管有機結合、部門聯動與各方協同凝聚合力的綜合管理體系。
“我們將指導各地創新事中事後監管方式,探索實施信用管理等新型監管方式,加大日常管理和專項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問題,規范實施撤銷註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等工作,維護市場良好秩序,切實保障勞動者等各類主體合法權益。”上述負責人說。
這位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加強對各地人社部門的指導和培訓,確保規定真正落實到位;同時將通過規定的實施,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優化營商環境,健全行業正向激勵和優勝劣汰機制,持續擴大行業規模、增強服務能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堅持促進行業發展和實施有效監管並重,持續提升人力資源市場規范化水平,推動行業快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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