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4月11日,國傢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開始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專傢分析,《征求意見稿》提出多個層面的監管意見,強調權益保護,防止“濫用”行為,有助於中國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健康發展。

  《征求意見稿》共21條,將“生成式人工智能”定義為基於算法、模型、規則生成文本、圖片、聲音、視頻、代碼等內容的技術,明確“國傢支持人工智能算法、框架等基礎技術的自主創新、推廣應用、國際合作,鼓勵優先采用安全可信的軟件、工具、計算和數據資源”。

  根據《征求意見稿》,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或服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要求,尊重社會公德、公序良俗,禁止非法獲取、披露、利用個人信息和隱私、商業秘密。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向公眾提供服務前,要向國傢網信部門申報安全評估,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的預訓練數據、優化訓練數據來源的合法性負責。用於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的預訓練、優化訓練數據,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不含有侵犯知識產權的內容,數據包含個人信息的,應當征得個人信息主體同意,並保證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客觀性、多樣性。


  而在用戶端,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應當按照規定,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發現違反法律法規,違背商業道德、社會公德行為,包括從事網絡炒作、惡意發帖跟評、制造垃圾郵件、編寫惡意軟件,實施不正當的商業營銷等,應當暫停或者終止服務。

  隨著ChatGPT火爆市場,大眾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的認知程度不斷提升。截至目前,已有百度、華為、騰訊、阿裡、京東、360等中國互聯網企業佈局生成式人工智能業務。技術的快速發展,給監管機構和商業生態提出瞭更高的要求,也帶來瞭更大的挑戰。

  業內人士表示,《征求意見稿》的出臺,意味著AI行業的標準化步伐正加快,劃定界限的同時,也為其留下瞭充分的發展空間,致力於避免“先污染後治理”的困境。隨著更多應用落地,一些潛在的風險將被認識和暴露,監管側措施也會更加“對癥”,《征求意見稿》隻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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