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等5部門聯合發佈新修訂的《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十條》,包括關愛生態環境、節約能源資源、踐行綠色消費、選擇低碳出行、分類投放垃圾、參加環保實踐等十條內容。這部接地氣、可操作性強的新“公民十條”,為規范公民生態環境行為提供瞭實踐標準,也讓生態環境保護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大自然是人類賴以生存發展的基本條件。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傢的內在要求。生態環境保護是一個復雜的系統性工程,僅僅靠政府和企業的力量是不夠的,需要凝聚社會共識,讓社會公眾參與進來形成合力。因此,推動公眾“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自覺做生態文明理念的模范踐行者”勢在必行。

  首先,規范生態環境行為,要從轉變觀念開始。此次新“公民十條”中提到的,“瞭解生態環境政策法規和信息”“提升自身生態文明素養”“牢固樹立生態價值觀”等內容,都是強調對公民的環保責任感培養的重視。樹立生態環保意識,能讓每位公民清晰地認識到自己在生態環保中的角色和責任,真正做到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自覺踐行生態環保責任。

  其次,規范生態環境行為,要守底線,爭高線。對新“公民十條”中提出的,如“不露天焚燒垃圾”“不隨意傾倒污水”等底線問題,我們要時刻警醒自身,面對生態環境和能源使用的問題時,要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同時,生態文明建設不能停留在一時一刻,而應久久為功,這要求我們不斷提升自身環境保護的道德高線。比如,倡導“合理設定空調溫度”“閑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贈”等,從日常生活的點滴小事做起,養成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再次,規范生態環境行為,要多方合力,更好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規范的執行除瞭依靠公民個人的自覺意識,也需要相關部門從具體實際出發,提高公民參與生態環境行為的積極性,圍繞群眾關心的生態問題,積極主動宣傳生態知識,通過組織生態環境志願服務帶動更廣泛人群參與到生態環境行為規范中。同時,每位公民也應有主人翁精神,面對生態環境保護中的不文明現象或違法行為,及時制止並向有關部門舉報,從而共同凝聚起生態環境保護的強大合力。

  總之,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生態文明建設中,需要全民行動起來,各盡其責,自覺培養生態文明意識,做生態文明的踐行者和傳承人,為美麗中國建設匯聚更多力量。(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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