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新聞辦近日舉行的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傢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負責人介紹瞭深化營商環境重點領域改革有關情況。當前,各部門、各地方從企業實際需求出發,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為培育和激發經營主體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瞭有力支撐。不久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指出,要把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擺在重要位置,進一步穩定社會預期,提振發展信心,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經濟運行持續回升向好。
優化營商環境,要能有效推動經濟發展。近些年,各地高度重視營商環境工作,大力推進數字政府建設,積極推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容缺辦理等制度創新,政務服務水平持續提升,營商環境評分顯著提高,企業註冊數量明顯增長。在放寬市場準入方面,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連續5年縮減全國和自貿試驗區外資準入負面清單,成立重大外資項目工作專班,促進要素資源暢通流動。通過修訂反壟斷法,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規范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不過,優化營商環境的成效更應體現在經濟增長上,否則會出現“有店無市”的局面。下一步,應堅持問題導向,緊扣產業發展需要,積極解決企業反映的問題,更要以目標為導向,多措並舉打造更好的產業發展環境。
其一,堅持以促進產業發展為目標。產業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也是推動經濟發展的核心抓手。優化營商環境,要致力於推動產業集群發展。集群發展對特定產業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當前,各地都會對標評估指標體系以優化營商環境,在各個指標上發力,不斷提高營商環境排名。然而,各地擁有不同的產業發展優勢,應當確立各自的重點發展產業,避免同質化低水平競爭。不同的產業有不同的制度需求,對不同評估指標的敏感程度也不一樣。各地既要按照評估指標體系全面提升營商環境水平,更要按照產業發展需要選擇重要量化指標,通過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不斷優化。
其二,積極擴大高水平制度型開放。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是我國發展不斷取得新成就的重要經驗。我國已進入制度型開放的新階段。擴大制度型開放,有助於拓展對外合作空間,實現互利共贏。一方面,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是制度型開放的主要標志。要創新完善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探索出臺更精簡的負面清單,實行準入即準營,積極吸引外資。另一方面,要進一步深化雙邊和區域合作,重點開拓東盟等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傢市場,激發區域投資貿易合作潛力。在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主動參與國際經貿規則的制定過程,打破投資貿易的制度壁壘,增強與發達國傢的經貿往來。支持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帶動全國營商環境整體優化。
其三,強化法治支撐,切實穩定企業預期。完善法治化營商環境頂層設計,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環節一體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開展罰款事項專項清理。加快構建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實施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普惠工程。(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朱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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