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中國人民銀行,6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第十四屆陸傢嘴論壇上發表主題演講。主要內容如下:
2020年9月,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大會上宣佈,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此後,中央就實現30/60目標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實現30/60目標,中國要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強度降幅,用全球歷史上最短的時間實現從碳達峰到碳中和。這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變革,意味著我國在產業結構、能源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等方方面面都必須發生深刻轉變,其中綠色金融將在平穩實現30/60目標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
實現30/60目標的任務很多、內涵豐富,集中到一點就是減少碳排放,其中難點有兩個方面。
一是逐步降低碳排放的負外部性。排碳增加瞭溫室效應,對整個社會是有成本的,但排碳企業和用戶沒有付出相應成本,大部分成本由社會承擔,因此具有重大負外部性。隻有排碳有瞭合理定價,比如排碳需要繳納碳稅或購買排碳指標,逐步實現“誰排碳誰承擔成本”,使各微觀經濟主體將排碳的外部成本內部化,才能有效激勵企業和傢庭改變行為方式。
二是逐步降低綠色溢價。我國目前的能源結構以化石能源為主,實現30/60目標,關鍵在於抓住綠色能源這個“牛鼻子”。當前,綠色能源、綠色低碳技術發展迅速,成本下降很快,但總的來看綠色能源的成本還是比傳統化石能源高(因為化石能源沒有承擔全部的碳排放成本),高出的部分就是綠色溢價。降低綠色溢價,一個渠道是提高排碳成本,增加使用化石能源的支出成本;另一個重要渠道就是通過市場化激勵機制,降低綠色能源的成本。
我國和各國經驗表明,綠色金融的發展能夠有效助力解決上述兩個難點,為信息披露和綠色能源的發展提供可靠的激勵機制。
中央作出30/60部署後,人民銀行堅決把綠色金融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重點抓瞭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強環境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就是讓社會知道是誰排的碳、排瞭多少碳,社會各方能夠測算並驗證排碳和減碳行為。隻有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確保排碳數據真實準確,才能防范“洗綠”、資金套利、項目造假等風險,其他一系列碳減排政策才有基礎。近年來,我們逐步明確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要求,鼓勵金融機構逐步披露相關環境信息,同時也要求發行綠色債券的企業披露相關環境信息。
二是完善政策激勵約束體系。實現30/60目標需要“胡蘿卜加大棒”。顯著提高排碳成本可以理解為“大棒”,適度提高則是“中棒”或“小棒”,而人民銀行設立的支持工具則是激勵機制中的“胡蘿卜”。2021年,人民銀行設立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兩項貨幣政策工具,支持碳減排重點領域的發展。對金融機構向碳減排重點領域發放的碳減排貸款,由人民銀行按貸款本金的60%提供一定期限的再貸款資金支持,利率為1.75%,精準直達綠色低碳項目。人民銀行提供給金融機構的再貸款到期收回,金融機構向企業發放碳減排貸款自擔風險,這樣的“胡蘿卜”激勵機制是適中的、市場化的。同時,接受人民銀行資金支持的金融機構承諾對外披露發放碳減排貸款的餘額、利率及相應碳減排效應等信息,並接受第三方獨立機構的核查和社會監督。截至2023年4月末,碳減排支持工具餘額近4000億元,支持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約6700億元,帶動碳減排量超過1.5億噸,取得瞭比較好的效果。
三是開展氣候風險壓力測試。人民銀行高度重視氣候風險壓力測試工作,於2021年搭建氣候風險壓力測試框架,組織19傢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開展瞭針對電力、鋼鐵、建材、有色金屬、航空、石化、化工、造紙等八個重點排碳行業的碳成本敏感性壓力測試。此外,還結合區域經濟結構和轉型政策,組織部分地區銀行開展氣候風險壓力測試。通過開展相關工作,金融機構管理氣候風險的意識和能力不斷提升,處理好減排與發展的關系、局部與全局的關系,支持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的節奏和力度更加合理。
在上述工作中,我們註重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發揮政府的作用。實現30/60目標,需要在綠色轉型、綠色技術領域進行大量投資。據有關方面測算,所需資金達到百萬億元人民幣的量級。如此大的資金需求,政府資金隻能覆蓋一小部分,主要靠引導調動社會資金參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運用金融工具的價格發現、風險管理功能,實現約束條件下的最優增長路徑。金融部門通過制定綠色金融標準,推動環境信息披露,適當提高信息透明度,同時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可以降低社會資金參與綠色轉型的成本,促進綠色金融市場發展。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以綠色貸款和綠色債券為主、多種綠色金融工具蓬勃發展的多層次綠色金融市場體系。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我國本外幣綠色貸款餘額超過25萬億元人民幣,綠色債券餘額超過1.5萬億元人民幣,均居全球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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