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國傢衛生健康委近日印發《關於做好縣域巡回醫療和派駐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推動建立城市醫療衛生人才定期服務鄉村制度。到2025年,基本建立穩定的縣域巡回醫療和派駐服務工作機制。

指導意見要求,因地制宜發展村級巡診服務。對縣域內服務人口少、不適宜配置固定村醫的行政村,要組織鄉鎮衛生院開展村級巡診服務。原則上每周至少巡診2次,每次至少半天。對縣域內服務能力較弱的鄉鎮衛生院,應指定縣級醫療衛生機構選派醫務人員開展鄉級派駐服務。對尚未按要求配齊公共衛生醫師的衛生院,由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選派公共衛生醫師開展鄉級派駐服務。鄉級派駐服務人員應具備中級或以上職稱,原則上需在鄉鎮衛生院連續駐點工作半年以上。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參與巡診、派駐服務人員的工作補助與待遇,對在偏遠地區開展巡診、派駐服務的人員可適當提高補助標準。執業醫師晉升為副高級技術職稱的,巡回醫療、巡診和派駐服務作為其基層工作經歷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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