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昨天(5月3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業管理規定》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藥學技術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藥品零售單位執業備案管理規定》在廣東橫琴公佈,新規將從8月1日起施行。

其中,醫療人員管理規定明確瞭,十五類澳門醫療人員經註冊並取得執業證書後,可以在合作區范圍內提供與其資格認可證書相符的醫療服務;在合作區取得執業證書的澳門醫生、中醫生和牙科醫生,在其執業的合作區醫療機構具有處方權;在澳門從事五年以上臨床工作的澳門中醫生,可申請在合作區設立中醫診所。

藥學技術人員管理規定則明確瞭適用的對象、執業條件等內容,澳門藥劑師、中藥師、中醫生和藥房技術助理符合規定條件並經合作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後,可以在合作區藥品零售單位直接提供藥學服務。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副局長 馮方丹:有利於澳門醫療的專長、特色的管理模式,以及優質的醫療資源引進合作區,我們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能夠提供更多維度的醫療服務。

點讚(0) 打賞

评论列表 共有 0 條評論

暫無評論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體驗

立即
投稿

微信公眾賬號

微信扫一扫加關注

發表
評論
返回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