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日電(記者胡喆)記者從科技部獲悉,為深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進一步提高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規范化水平,科技部近日印發瞭《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實施細則》共七章、七十八條,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據悉,為加強人類遺傳資源管理,促進人類遺傳資源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科技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出臺後,啟動瞭《實施細則》制定工作,經廣泛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省級科技行政部門、有關科研機構、企業、專傢學者和公眾意見並充分研究和吸收後,形成瞭《實施細則》。
科技部社會發展科技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實施細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等相關法律為基礎,以問題和實際需求為導向,細化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
《實施細則》的總體思路:一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行政、履職盡責,科學、嚴謹、高效地開展人類遺傳資源管理;二是明確中央和地方在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方面的職責,推動建立一體化的監督管理機制;三是明晰管理界限,深化“放管服”改革,強化關鍵環節管控,在堅決維護國傢生物安全的前提下,該管的堅決管住、該放的切實放開;四是實現制度實施的可及性,在行政許可、備案、安全審查各個環節完善程序性規定,強化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的具體措施,依法依規保障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工作的高效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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