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涉極目新聞記者治安案件調查處置情況的通報
2023年5月30日,湖北極目新聞記者在織金縣采訪期間發生治安案件。案件發生後,畢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安排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成立聯合調查組赴織金督導案件偵辦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23年5月30日18時22分,織金縣公安局貓場派出所接極目新聞記者李某某報警稱,其在織金縣引子渡水電站被打。接警後,貓場派出所立即派出警力趕赴現場,並在貓場鎮沙壩村茅草壩組找到報警人,初步核實情況後,將李某某送醫檢查,經織金縣人民醫院診斷為多發性軟組織挫傷。
經查,5月30日,李某某在織金縣貓場鎮沙壩村發現一車輛跟隨,遂用手機對跟隨車輛進行拍攝,後下車找跟隨車輛上的熊某等人瞭解情況。車上熊某(織金縣公安局馬場派出所副所長)、李某(馬場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陶某(馬場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3人隨即下車,在阻止李某某繼續拍攝過程中,扭打造成李某某面部等多處軟組織挫傷(經第三方鑒定為輕微傷),致使李某某手機、眼鏡等物品遭損壞。
目前,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第四十九條、第十六條之規定,決定依法對熊某、陶某處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對李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處罰。經織金縣委研究決定,免去負有領導責任的彭某某馬場鎮黨委副書記職務、提名免去其馬場鎮鎮長職務;經織金縣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免去熊某馬場派出所副所長職務(已將其調離公安系統);經馬場鎮黨委研究決定,對李某、陶某予以解聘處理。
此次事件,教訓極為深刻,暴露出少數公職人員法治意識淡漠等突出問題,嚴重傷害瞭媒體朋友,造成瞭不良的社會影響。我們誠懇接受社會各界的批評,並向記者本人致歉,向新聞媒體致歉,向社會各界致歉!我們將痛定思痛,舉一反三,認真汲取教訓,加強幹部隊伍教育管理,以實際行動感謝和回饋媒體和社會的監督。
畢節市聯合調查組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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