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
作者:劉志彪(南京大學長江產業經濟研究院院長)
習近平總書記在1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加快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防止各地搞自我小循環,打消區域壁壘,真正形成全國統一大市場”。5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就加快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作出部署。這是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要求“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具體舉措。
一
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市場化取向的改革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市場調節的范圍、程度和水平不斷提高,如商品市場的市場化率已達97%以上。但是,國內統一大市場的建設水平仍有待於進一步提升。一方面,商品市場中還存在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等現象;另一方面,要素市場如土地、資本、數據、高級人力資本市場等,還不能完全按照市場價格和供需關系進行自動調節,主要表現為行政壁壘、管制規則較多等。
2022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頒佈後,一些人擔心這是在大數據技術支撐下,建設一個一切事務都由中央政府來進行管理和決策的市場。這是對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目標和內容的誤解。我們要建設的“統一市場”,是由市場統一作為資源配置的決定性機制。根據《意見》的解釋,指的是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不斷提高政策的統一性、規則的一致性、執行的協同性”。尤其是強化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的統一,主要包括:統一的產權保護制度、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統一的公平競爭制度、統一的社會信用制度。很明顯,如果自由流動規則、競爭規則各地都不統一,市場何來公平、公開和公正,營商環境怎麼能降低企業的交易成本?另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制定和執行自由流動規則、競爭規則,發揮彌補市場失靈的主要職能,正是體現瞭“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改革要求。
改革開放後,我國經濟長期保持高速增長,經濟規模越來越大,但是國內統一大市場一直沒有真正形成。隨著經濟體量快速增大、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高,缺乏國內統一大市場的弊病愈發凸顯,不僅不利於進一步促進健康的市場競爭、強化社會分工、實現經濟增長和提高資源配置效率,而且也不利於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不利於促進中國與世界經濟的再平衡。
根據經濟學“分工取決於市場規模,而市場規模又取決於分工”的基本原理,一個經濟大國如果沒有一個與其增長相匹配的功能完善的龐大市場,其國內的競爭和分工水平一定是低級的,其發展效率一定是不高的,發展動力也一定是不可能持續的。當前,我國經濟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國內統一大市場越發成為我國參與國際競爭可以依靠的比較優勢甚至是絕對優勢。過去我們的比較優勢是要素的性價比高,現在已經變為國傢的超大規模市場容量和在此基礎上產生的完整的、具有韌性的產業鏈。正因如此,國內統一大市場是我國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目標最重要的手段和工具,它可以與飛速發展的信息化、網絡化相結合,成為拉動或推動我國實現重大技術進步、加快經濟結構變遷的主要力量。
二
我國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有利於世界經濟的再平衡,是中國為世界經濟發展提供新動力的具體要求和體現。
第一,通過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可以促進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模式,為世界經濟再平衡作出積極貢獻。中國過去參與經濟全球化,采取的是市場和資源“兩頭在外”的發展模式,大部分國內企業隻是發揮瞭加工制造平臺的作用,國內市場並不是真正的最終市場所在地。與以往“兩頭在外”發展模式不同,當前我國推進構建的雙循環新發展格局,著重於充分發揮國內超大規模市場優勢,通過繁榮國內經濟、暢通國內大循環為我國經濟發展增添動力,並帶動世界經濟復蘇。這一模式可以有效改變以往國內生產多而消費少的格局,促進增加消費並減少儲蓄、減少過剩生產能力,促進產業結構升級,提升我國企業在全球產業鏈中的地位。新發展格局的構建,離不開國內統一大市場的形成,隻有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加快形成全國統一大市場,國內市場主導國民經濟循環的特征才會愈益明顯,經濟增長的內需潛力才會不斷釋放。
第二,推動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可以依托這個市場吸收和消化發達國傢的高級生產能力,集聚全球資源尤其是人才資源,為全球提供更多的商業機遇和市場機會,為全球經濟增長提供來自中國大市場的持續不斷的動力。我國經濟總量已位居世界第二,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不僅意味著我國產業鏈的進一步穩定、更加具有韌性,企業做生意的交易成本更低,而且意味著國內大市場可以產生對商品要素和資源的巨大虹吸能力,為全球發展提供更多機會,還意味著中國企業可以依靠這個大規模市場對外國企業發出國際外包訂單,或者可以通過“走出去”就地吸收和利用所在國的資源要素,為其創造增長和就業機會。
第三,通過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可以進一步促進國內改革,破除對外開放的制度壁壘,實現高水平對外開放。過去我國是通過對外開放促進國內改革,現在更加強調堅持對內開放與對外開放相結合,通過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全面提升開放平臺能級,培育國際合作競爭新優勢。做好對內開放,就是強調國內各區域市場的進一步開放和聯通、加快培育統一的國內大市場,通過促進勞動力、資金、土地、知識產權、數據等生產要素的充分流動提高經濟運行的效率。對內開放不足或建設統一大市場不力,將極大限制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的接軌和聯通,從而影響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的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實現。當前,我國對外開放正由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轉變,這是更加深入、全面、系統、公平的開放。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一方面,我國通過全面實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確保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公平競爭,消減隱性貿易壁壘,加快相關體制規制與政策的調整,可以促進國內外商品、服務、資本和人力的自由流動,促進國內外資源的優化配置;另一方面,有助於我國從過去被動的“規制跟隨”型開放,轉向主動的“規則制定”型開放,通過深度參與全球經濟治理,逐步提高我國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的話語權,向國際社會提供盡可能多的公共產品,讓更多發展中國傢搭乘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便車”,讓中國市場成為世界的市場、共享的市場、大傢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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