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並對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等作出重要部署。

  統籌金融機構改革化險

  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近年來,我國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方針,果斷處置高風險企業集團和高風險金融機構,有效壓降影子銀行風險,全面清理整頓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但也要看到,金融風險形勢仍復雜嚴峻。比如,信用違約事件時有發生、一些企業債務風險突出等。國際經濟金融形勢中的不確定不穩定因素,也給我國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帶來挑戰。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認為,當前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仍是重點工作之一,中小銀行等金融機構風險尚未完全出清。金融機構改革化險不僅有助於金融行業自身穩健發展,也有助於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考慮到開放條件下跨境金融風險的積累與傳導,以及前期防范化解風險成果鞏固擴大,需要繼續壓實金融風險處置各方責任,積極穩妥壓降存量高風險機構,強化風險監測、預警、評估,推動金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仲量聯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傢兼研究部總監龐溟說。

  “要壓實各方責任,及時加以處置,防止形成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傢、研究院院長羅志恒說。

  促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

  有效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房地產“灰犀牛”風險必須引起重視。

  “目前,政策加大金融對保交樓、保民生工作的支持力度並強化落地,滿足瞭優質龍頭房企的合理融資需求,可引導其探索新的、可持續的業務增長點。此外,政策在支持優質國企和民企改善資產負債、有效防范化解風險、防止無序擴張的同時,也應著眼於正確處理和防范系統性風險及道德風險。”龐溟建議。

  婁飛鵬分析,房地產領域堅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推動建立新的發展模式,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仍是重點。要繼續落實前期出臺的各項政策,同時通過在超大特大城市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和“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以發展化解風險。

  專傢認為,要避免房地產風險、金融風險和地方債風險交織,產生系統性風險。“考慮到我國不少中小銀行、保險和信托機構資產很大部分都與房地產相關,要謹防房地產領域的風險向金融系統蔓延,在局部形成系統性風險。”中央財經大學財稅學院教授白彥鋒說。

  “下一階段,應繼續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落實改善優質房企資產負債表計劃,繼續促進優質龍頭企業通過信貸、債券和股權等開展常態化融資,繼續帶動房地產行業現金流、投資活動、重組並購回到正常發展軌道。推動房地產向新發展模式平穩過渡,應在堅持‘房住不炒’與‘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下,繼續穩妥實施房地產長效機制。”龐溟說。

  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

  近年來,我國加強政府債務管理,建立常態化的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堅決制止違法違規舉債行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穩妥化解隱性債務存量,始終保持高壓監管問責態勢。

  截至目前,全國政府債務餘額占GDP的比重(負債率)低於國際通行的60%警戒線,也低於主要市場經濟國傢和新興市場國傢水平,風險總體可控。

  同時,還存在一些地方隱性債務規模仍然較大,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債務風險亟待規范管理等問題,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要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嚴控新增隱性債務。專傢認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要堅持“開正門、堵旁門”,遏增量、化存量。

  規范管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是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重要內容。“要壓實省級政府防范化解隱性債務主體責任,加大存量隱性債務處置力度。禁止各種變相舉債行為,防范地方國有企事業單位平臺化。加強對融資平臺公司的綜合治理,推動分類轉型。同時,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健全省以下財政體制,穩步推進地方稅體系建設,夯實地方基本財力和自我發展能力。”羅志恒說。

  近年來,一些地方經濟恢復發展困難較多,財政收支矛盾突出。對此,白彥鋒認為,隨著經濟持續恢復、房地產市場逐漸回暖、房地產業發展新模式逐漸形成,地方財政可持續運行狀況將逐步得到改善。(經濟日報記者 曾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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