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中央紀委國傢監委網站消息,為切實保護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體現組織澄清是非、保護幹部的鮮明態度,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現將8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哈爾濱市香坊區紀委監委為受到不實舉報的香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澄清正名。2023年2月,“天涯論壇”用戶發文稱香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將其舉報電話泄露。經查,信息發佈人曾用其手機向某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公司投訴某廢品收購站違規占道經營,後該公司工作人員將投訴人電話號碼告知該廢品收購站經營者,並非香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泄露,舉報問題失實。2023年3月,香坊區紀委監委向香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發出澄清函,並抄送其所在地區黨委主要負責人,以書面澄清方式為香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澄清正名。

  2.訥河市紀委監委為受到不實舉報的訥河市信訪局副局長於某某、農業農村局職員蘇某澄清正名。2023年3月,群眾實名舉報於某某、蘇某做群眾工作敷衍瞭事,未對群眾解讀相關政策的問題。經查,2022年12月,舉報人因不服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到訥河市信訪局上訪,要求政府對相關政策文件予以解讀。2023年1月,於某某依法依規接待瞭舉報人,認真詳細地向其解讀相關政策文件,蘇某也先後兩次向其進行解讀。舉報人因通過於某某、蘇某對政策文件的解讀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對此不滿,捏造事實舉報上述兩人。2023年3月,訥河市紀委監委派員參加市信訪局會議為於某某澄清正名,並通過書面澄清、當面澄清方式為於某某、蘇某澄清正名。

  3.寧安市紀委監委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寧安市江南鄉鄉長郭某澄清正名。2023年3月,群眾實名舉報郭某包庇寧安市江南鄉東安村村委會主任劉某某霸占舉報人合法使用土地的違紀違法行為問題。經查,舉報人反映的問題系其與東安村村委會之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江南鄉政府已經多次予以接待解答,並建議其到司法機關按法定程序處理,舉報問題失實。2023年4月,寧安市紀委監委向郭某本人發出澄清函,並抄送其所在地區黨委主要負責人,以書面澄清方式為郭某澄清正名。

  4.樺南縣紀委監委為受到不實舉報的樺南縣大八浪鄉副鄉長聶某澄清正名。2023年1月,群眾實名舉報聶某在當地新增人口土地分配以及舉報人與他人土地權屬糾紛事件處理過程中存在不作為問題。經查,舉報人反映的土地權屬糾紛已經調解完畢,並且沒有證據證明聶某在上述事件處理過程中存在不作為問題,舉報問題失實。2023年4月,樺南縣紀委監委派員參加大八浪鄉人民政府會議為聶某澄清正名,並通過書面澄清方式為聶某澄清正名。

  5.大慶市大同區紀委監委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大同區交通運輸局二級主任科員張某某澄清正名。2023年1月,群眾匿名舉報張某某利用職權之便為其兒子、兒子女友及前妻安排調動工作的問題。經查,張某某之子系2020年9月通過大同區人才引進考試招錄入職工作;其子女友系2021年通過大同區人才引進考試招錄入職工作;張某某前妻原系大同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後因機構改革轉任大同區其他單位工作,上述人員任職及崗位變動均系正常人事安排,程序合法合規,與張某某職務職權無關,舉報問題失實。2023年3月,大慶市大同區紀委監委通過網站發佈張某某受到不實舉報的澄清通報,並通過書面澄清方式為張某某澄清正名。

  6.密山市紀委監委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密山市公安局鐵西派出所澄清正名。2023年4月,舉報人通過“抖音”平臺發佈密山市黨員打人,密山市第四派出所(現更名為鐵西派出所)嚴重偏袒對方等信息。經查,未發現密山市公安局及鐵西派出所工作人員辦理該案過程中存在辦關系案、人情案,偏袒對方等違紀違法問題。舉報人系因鐵西派出所對其毆打他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違法行為作出行政拘留5日、並處200元罰款的處罰不滿,捏造事實在“抖音”平臺發佈上述內容。2023年4月,密山市紀委監委向鐵西派出所發出澄清函,並抄送其所屬單位黨委主要負責人,以書面澄清方式為鐵西派出所澄清正名。

  7.勃利縣紀委監委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勃利縣紀委監委第一監督檢查室主任張某某澄清正名。2021年2月至2023年1月,群眾實名舉報張某某在辦案過程中存在壓案不查、充當“保護傘”、收受賄賂等問題。經查,張某某曾於2020年9月任核查組組長,負責對舉報人反映的黃某某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進行初核,其中有部分問題查證屬實。2020年11月,勃利縣紀委對黃某某立案審查,並於2020年12月給予黃某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舉報人對辦理結果不滿,捏造事實舉報張某某。2023年4月,勃利縣紀委監委向張某某本人發出澄清函,以書面澄清方式為張某某澄清正名。

  8.塔河縣紀委監委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塔河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主任李某澄清正名。2023年1月,群眾匿名舉報李某違規安排多名特殊關系人員到李某所在單位工作,涉嫌存在“吃空餉”問題。經查,對比塔河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2022年9月和2023年1月單位職工工資明細,李某任塔河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主任後,單位沒有新增職工,舉報問題失實。2023年3月,塔河縣紀委監委向李某本人發出澄清函,並抄送其所在單位黨組主要負責人,以書面澄清方式為李某澄清正名。

  (黑龍江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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