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2日電(記者齊琪)最高人民法院22日發佈人民法院高質量服務保障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共16件,為推進長三角地區人民法院案例工作“一體化”、促進法律適用統一發揮積極作用。

  “一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案例在統一法律適用方面的積極作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齊素介紹,此次發佈的典型案例體現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例如,在南京中院一審、江蘇高院二審維持的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與樂融致新電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消費民事公益訴訟一案中,被告所銷售的“樂視TV”等品牌的智能電視機,未在銷售時以顯著的方式向消費者提示或告知存在開機廣告,相關的廣告也不能關閉。法院最終判決被告應自判決生效之日起,為其銷售的帶有開機廣告的智能電視機,在開機廣告播放的同時,提供一鍵關閉功能。

  典型案例切實踐行“兩山”理念。例如,在泰州市人民檢察院訴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撈、收購長江鰻魚苗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案中,人民法院認定,當銷售是非法捕撈的唯一目的,且收購者與非法捕撈者形成瞭固定的買賣關系時,收購行為誘發瞭非法捕撈,共同損害瞭生態資源,收購者應當與捕撈者對共同實施的生態破壞行為造成的生態資源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此外,在司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司法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典型案例中均有體現。

  “這些案例從不同角度展現瞭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司法審判職能作用,在服務保障長三角高質量一體化發展方面的實踐與探索。”齊素表示,人民法院將緊緊圍繞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這一重大國傢戰略,紮實推進統一法律適用各項工作,為推動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作出人民法院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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