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記者5月19日從公安部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公安部將推進執法監督管理機制和執法責任體系改革,全面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和錯案責任倒查制度。
據公安部新聞發言人介紹,公安部將著力推進執法監督管理機制和執法責任體系改革,健全受立案制度和刑事案件“兩統一”、涉案財物管理等機制。全面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和錯案責任倒查制度,完善案件評查等問題發現機制,建立常態化執法責任倒查機制,切實加大對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和趨利執法、選擇性執法等突出問題的整治力度,有效預防和減少執法問題的發生。
派出所等基層執法單位將實施法制員制度,強化對執法辦案全過程的質量管控,深化實施“陽光警務”,健全執法全流程記錄工作機制,實現全鏈條、閉環式、可追溯的監督管理,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各地將全面完成派出所等基層執法場所的辦案區規范化設置,推行“一站式”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模式,截至目前,全國共建成3053個執法辦案中心投入使用。在落實執法資格等級考試制度方面,目前全國已有190萬名在職民警取得基本級執法資格,6萬名在職民警取得高級執法資格。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將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持續加大監督執紀力度,持續推進公安廉潔文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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