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今年2月,公安部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實現內地與澳門駕駛證免試互認換領,該協議今天(5月16日)起正式生效。澳門人士紛紛表示,這一協議直接惠及約20萬澳門居民,內地和澳門之間的交流也將更加便利。

根據協議,內地與澳門相互承認對方核發的有效駕駛證,準許持有對方駕駛證的人員直接駕車或者免試換領駕駛證,互認換領的駕駛證準駕車型包括小型汽車和小型自動擋汽車。

此外,協議還明確,持準駕車型符合要求的內地駕駛證人員,在入境澳門14日內可以憑內地紙質駕駛證直接駕駛規定車型,無需換領澳門駕駛執照;入境超過14日需繼續駕車的,經澳門治安警察局交通廳登記後一年內可以在澳門直接駕駛規定車型,一年有效期內可多次入境澳門駕車,無需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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