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國傢發展改革委網站消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更好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促進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近日,國傢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第三監管周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嚴格成本監審基礎上核定第三監管周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進一步深化輸配電價改革。

  本輪輸配電價改革在完善輸配電價監管體系、加快推動電力市場建設等方面邁出瞭重要步伐:一是輸配電價結構更加合理,不同電壓等級電價更好反映瞭供電成本差異,為促進電力市場交易、推動增量配電網微電網等發展創造有利條件;二是輸配電價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將原包含在輸配電價中的上網環節線損和抽水蓄能容量電費單列,有利於更加及時、合理體現用戶購電線損變化,清晰反映電力系統調節資源費用,進一步強化電網準許收入監管;三是激勵約束機制更加健全,對負荷率較高的兩部制用戶的需量電價實施打折優惠,有利於引導用戶合理報裝容量,提升電力系統經濟性。

  《通知》強調,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用電繼續執行現行電價政策。

  《通知》明確,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由上網電價、上網環節線損費用、輸配電價、系統運行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系統運行費用包括輔助服務費用、抽水蓄能容量電費等,上網環節線損費用按實際購電上網電價和綜合線損率計算。

  《通知》提出,執行工商業(或大工業、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用戶,用電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執行單一制電價;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間的,可選擇執行單一制或兩部制電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執行兩部制電價,現執行單一制電價的用戶可選擇執行單一制電價或兩部制電價。

  《通知》要求,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輸配電價平穩執行,做好與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制度等的協同,密切監測輸配電價執行情況;電網企業要按照相關要求,嚴格執行輸配電價,統籌推進電網均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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