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5月14日電(記者陳鵬)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高等學校做好2023年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各高校要充分挖掘資源和自身潛力,充分開發利用科研助理崗位,加大科研助理崗位保障力度等。

  《通知》要求,充分開發利用科研助理崗位。各單位要積極吸納應屆畢業生從事博士後、科研輔助研究、實驗技術、技術經理人、學術助理和財務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各高校建設的大學科技園、技術轉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構要積極吸納應屆畢業生從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大幅擴大科研助理崗位。

  《通知》指出,發揮高等學校統籌作用。按照科研經費管理改革有關政策,科研項目結餘資金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各高校要主動積極作為,結合自身情況,統籌利用科技計劃項目結餘資金等用於科研助理崗位經費支出,為科研助理崗位提供長期穩定支持。

  《通知》提出,加大科研助理崗位保障力度。做好對應聘科研助理崗位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統籌科研、人事、財務、就業等相關部門,認真落實《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學基金委關於鼓勵科研項目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關於科研助理崗位條件保障的要求,增強科研助理崗位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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