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5月9日,黑龍江證監局發佈2023年度公司債券發行人現場檢查對象隨機抽取結果。4月份以來,多地證監局開啟瞭2023年轄區公司債自查或現場檢查。記者據證監會網站不完全統計,截至5月9日,累計13地證監局開展轄區債券自查、現場檢查,其中10地證監局發佈“雙隨機”現場檢查名單,4地證監局開展公司債或ABS自查(備註:河南證監局既開展自查,又開展現場檢查)。

  有行業人士對記者表示,對債券發行人進行現場檢查和自查是監管部門的常規動作,但是今年的自查呈現檢查數量增加、范圍擴大、針對性強的特點。

  財達證券投行業務委員會質量控制總部總經理費超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常態化的監管檢查和自查工作,有利於強化對存續債券的風險管控,監督發債企業規范履行義務,督促受托管理人履職盡責,有利於更好的保護投資者權益,促進債券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常態化開展

  自查和現場檢查

  從10地證監局的隨機抽查名單來看,大多地方證監局抽取1傢至2傢債券發行人,作為2023年“雙隨機”現場檢查對象。對於現場檢查原因,多地證監局表示,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中國證監會關於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的要求。

  北京、江蘇、福建和河南4地證監局先後發佈通知,開展全面自查或指定自查。從自查對象來看,北京證監局要求,截至4月30日有存續債券的發行人應開展債券業務自查工作;福建證監局和河南證監局要求,截至4月30日有存續公司債券和ABS的發行人、原始權益人開展自查。此外,福建證監局還要求相關中介機構自查;江蘇證監局指定385傢債券發行人對存續債券進行自查自糾。

  “債券自查是債券監管應有的常態化工作,擴展和規范自查范圍是新階段債券監管的優化,也是債券市場穩定發展的關鍵所在。”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某券商債券融資部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常態化現場檢查或自查,有助於提前發現問題,提前“預警排雷”。

  證監會2023年系統工作會議提及,“加強綜合研判和前瞻應對,穩妥有序化解私募基金、地方交易場所、債券違約等重點領域風險。”證監會2023年債券監管工作會議提出,“全面深化債券重點風險防范化解,努力推動債券違約風險進一步收斂,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對於4地證監局開展自查的原因,費超表示,“監管部門旨在通過常態化的檢查制度,進一步傳導監管壓力,明確監管重點,有效落實2023年證監會系統工作會議及債券監管工作會議的決策部署,確保轄區債券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新增城投、房地產企業

  特殊指標

  而自查和現場檢查並非“二選一”。河南證監局在4月24日發佈2023年轄區公司債券自查通知後,於5月6日發佈轄區公司債券發行人現場檢查對象“雙隨機”抽取名單。

  河南證監局在自查通知中表示,公司債券發行人及ABS原始權益人在自查階段發現違法違規問題,及時采取整改、補救措施的,河南證監局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和危害後果酌情處理;對拒不自查、不認真自查、未能按期完成自查的發行人及原始權益人,以及自查過程中未能如實反映情況、刻意隱瞞違法違規行為的發行人及原始權益人,河南證監局將在後續現場檢查中重點關註並從嚴處理。

  北京證監局亦在自查通知中表示,在公司債券發行人自查工作基礎上,北京證監局將按照工作安排,開展現場檢查工作。

  從地方證監局發佈的公司債券發行人自查底稿來看,監管部門對債券發行人重點關註有四方面,即償債能力、信息披露、募集資金以及公司治理和承諾履行等方面。

  其中,償債能力方面,自查底稿要求城投發行人和房地產企業發行人分別填寫自查特殊指標。“這是監管部門今年提出的新要求。”上述券商債券融資部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可能是因為城投公司發行債券規模較大,而房地產企業潛在風險相對較高,因而成為重點摸排企業。

  “鑒於自查工作是為瞭推進和規范債券發行工作,而城投公司和房地產企業往往是高杠桿運行,故而要求其填寫特殊指標,進行更高要求的信息披露,這是風險防范和市場穩健的需要。”田利輝表示。

  “結合2021年滬深交易所發佈的公司債券審核重點關註事項來看,這是監管機構結合重點關註事項及相關信息披露要求做出的具體規定,旨在引導督促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提升公司債券信息披露質量,切實摸排相關行業企業的償債風險,做好風險防范工作。”費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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