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央紀委國傢監委網站通報,據天津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天津市委批準,市紀委監委對南開區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石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瞭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石江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長期隱瞞不報多套房產情況;任性用權,違規決定低價向他人出售下屬企業開發的房產;紀法意識淡漠,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員工招錄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石江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石江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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