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傢”是人的棲息地,是生存的歸屬,是心理的依托,是親屬的繼嗣,是親情的存續,是遺產的繼承,是社會的基層,是治理的單元。“傢”是人類最後的根據地。

  ▲2023年鐵路春運第一天。春運,被認為是“全球罕見的人口流動”,生動地詮釋瞭中國人對於故土傢園的永恒情感。(圖片來源:中新網)

  近二十年我國發生瞭兩件重大事件。這兩個事件潛在著對“傢”的不同追求方向:進城∕返鄉。

  第一個事件:我們國傢進行瞭一個重大戰略行動:城鎮化。《國傢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明確提出,2020年,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有1億左右農業人口轉移到城鎮安傢落戶。

  “城鎮化”促使人們進城。許多農民離開瞭故鄉,搬進城裡建立新傢。即使暫時不在城裡安傢的,也有不少農民兄弟放下手中的鋤頭,往城裡跑,到城裡找工作,因此有瞭一個新名稱叫農民工——到城裡打工的農民。

  第二件事情:2017年黨的十九大召開,提出瞭鄉村振興戰略。十九大報告指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國傢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中規定:鄉村是指城市建成區以外具有自然、社會、經濟特征和生產、生活、生態、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綜合體,包括鄉鎮和村莊等。這其實是傳統傢園新的“法律表述”。

  ▲安徽省郎溪縣鄉村圖景。(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鄉村振興促使人們返鄉。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推進,又出現城裡人往鄉下跑的情況。而且,從國際趨向看,現在歐洲、日本等發達國傢已經開始出現瞭城市疏散趨向。日本政府近來鼓勵居民搬離首都大城市到鄉下生活,政府還提供專項搬遷費(2022年12月30日早上中央新聞二套播報)。那麼,將來我國會不會出現城裡人往鄉下跑的現象呢?會的,或許就在不久的將來。到時人們也會給那些城市民眾一個新名稱叫市民農——返回鄉土的市民。

  這兩個事件出現在同一時代著實有點讓人迷茫。但無論是進城還是返鄉,都涉及到“傢—傢園”,涉及到中國的“鄉土之根”。對於中國人來說,“傢”不僅是“國”的根本和基本,而且永遠是終極的價值追求。對於“故鄉”“原鄉”而言,“搬傢”“離傢”往往是不得已的事情。我們在孩提的時候總是聽說“中國有95%的人口是農民”。這個大數據是否準確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國的社會主體是農民。我們自古就把自己的國傢稱作“社稷”。

  ▲社稷壇,位於天安門西側,始建於明永樂十八年(1420年),是明清兩代皇帝祭祀土地神和五谷神的地方。社稷中的“社”是土地,“稷”是五谷,延伸開來,意指疆域國土、衣食之源。(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所以,如果廣大農民失去瞭土地,離開傢園,就有瞭“離開故土”、“失去傢園”的不安全感、危機感。費孝通先生在《行行重行行:鄉鎮發展論述》中有這樣的觀點,他認為我國傳統農村向城鎮轉變,農村人口向城鎮流動是不自在的,不自願的,是“被迫”的“逼上梁山”。

  可以想見,如果傢裡有地,既可以在傢門前耕種,又可以孝順父母,四世同堂,樂天知命;即使是到城裡做官的人,到老瞭還可以“告老還鄉”。這樣的“傢”,既是傳統的生活,又比離傢更穩妥,更有保障。而我國傳統形容最不堪的遭遇、境遇的成語大抵就是“背井離鄉”“妻離子散”“無傢可歸”。

  既然撂下土地往城裡跑的後果如此嚴重,人們為什麼還要這麼做呢?顯然,對於如此重大問題需要有解答,需要有解釋。問題的關鍵在於:城裡究竟有什麼好?讓人們都紛紛離開傢鄉往城裡跑?

  那我們得先看一看城市究竟是什麼?從我國的歷史來看,“城”其實就是早先的“國”,《考工記》中有這樣的句子:“唯王建國。”就是說,如果你要稱王,首先要去建國,而“國”的首要標志是“城”。所以,同一篇裡也提到“唯匠建國”。這裡的“國”,其實就是城,要當國王,先要建城。

  ▲鄭州商城遺址沙盤復原圖。商城遺址是商代早中期的都城遺址,對於研究商代歷史和古代城市發展史都具有重要價值。(圖片來源:新華網)

  我國早先的“城”是幹什麼用的呢?除瞭稱王必建城外,還與治水有關。《吳越春秋》是這樣解說的:“鯀築城以衛君,造郭以守民,此城郭之始也。”也就是說,我國的城郭包括兩個部分,也就後來演變成的內城和外城。內城是國王住的,叫“城”,它起到瞭保衛國王的作用;外城是老百姓住的,叫郭,它起到守護百姓的作用。

  最重要的,也是我要特別提示的地方:中國古代的“國”是從“城”來的,“國”的形制是“囗”。“國”其實就是“囗”;而“囗”來自於“田”。用今天的白話說:城市來自於農村,城郭建在鄉土上。眾所周知,在中國共產黨的歷史性勝利中,“農村包圍城市”表現出瞭根據國情制定制勝決策的偉大智慧。

  中國的城郭本身就是鄉土的投影。為什麼城郭會是這樣的形制呢?從大的角度說,這是中國傳統的宇宙觀“天圓地方”的城市設計——以地方來配合天圓。從小的方面說,“國—囗”是按照田地阡陌形制設計出來的,表明中國是以農為本的社稷國傢。所以“國—囗—田”皆為“方”,來自“土”。而且城裡的街道設計、街坊鄰裡都是按照田地阡陌形制仿造的。

  ▲阡陌交通的土地醞釀出村落集聚,由村落而鄉鎮,由鄉鎮而城市,繼而構成國傢的綿延,這正是農耕文明的自然生長過程。圖為廣東省陽春市稻田秋色。(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對“城”的簡單梳理是要說明,我國的城鄉與西方的城鄉(country—countryside)完全不一樣。西方人類學傢把城市稱為“大傳統”(great tradition),把鄉村稱為“小傳統”(little tradition)。直白地表述為:西方的城鄉關系:城市是權力,鄉村為附屬;中國的城鄉關系:鄉土是根本,城市是延伸。

  今天,城市的快速發展(尤其是人為以“運動”“工程”“指標”方式推動的城鎮化)存在著一些隱患:人在城市的空間越來越小,生活節奏越來越快,除瞭違背自然節律,給人們帶來生理和心理上的擠壓之外,還給疫病帶來瞭傳播的機會。

  同時,歷史上戰爭的危險也充滿在城市的周圍。“城”兼有一個功能,鎮守。我國把“城鎮”置於同疇,意思其實很清楚。“鎮”的本義就是鎮守、鎮壓。原因正是戰爭。既然城與國同構,滅國也就以攻城為目標。戰爭的線路往往也就成瞭疾病的傳播線路。這是人類學傢斯科特在《作繭自縛:人類早期國傢的深層歷史》中提到的。

  ▲2022年,受疫情影響,部分城市物資配送運力不足,身處城鄉連續體中的外賣員為城市生活運作提供重要支撐。(圖片來源:中新網)

  那麼怎麼辦呢?斯科特提出這樣的觀點:“分散開來是生存之道。”那麼哪裡是最可分散的地方呢?是鄉村,是曠野,是故土。我國的鄉村的基本形制是“自然村”,那既是從宗族—傢族分支的“傢”的延伸,同時也形成瞭相對分散的格局。當然也成瞭自然的防疫地帶——契合斯科特的所謂“分散的生存之道。”但我更想說的是:中國城市的“故土”是鄉土。那是本,是根,是脈,是源。那才是我們完整意義上的“傢”。也是(或可能是)我們(或將)退守的根據地。

  毫無疑義,“傢”是人類生物的生存需求,情感相依的精神港灣,也是文化認同的終極歸屬。當我們離開傢的時候,特別是暫時外出的時候,有“傢”就有“念想”,那裡有愉快的記憶、親密的關系,與父母、兄弟姐妹和自己的愛人共同相同處所帶來的溫情、親情和安全感。在這個意義上,“傢”與“穩定”“持久”“確定性”和“永恒”基本上是同義詞。

  人類學傢利普斯早在1949年出版的《事物的起源》開篇,就以大量民族志資料對“傢”和“傢的歷史”進行瞭概括:

  “我們回傢吧”,在任何語言中這都是一句神聖的話。在外部世界,人們為生存而鬥爭,為保衛親人免於雨水、寒冷、炎熱的侵襲和發生不測之禍而奮鬥;而在傢裡,則可感到親人的庇護以及火塘周圍的親切輕松氣氛。

  “傢—傢園”同樣是一個復雜的概念,在西文中有不同的詞匯來表達。首先,從地理的層面上看,人們的棲居、生存和生活必須有一個“傢”(home)。傢可以指稱具有地理、地方性的空間。但是,地理和地方性的確定空間又無法概括“傢”(family)的全部意思。任何一個傢庭成員對傢的認同決不僅限於單一性的地理空間。一個傢庭成員可能、可以居住在不同的地方。每一個人都有一個“祖籍(地)”,他們可能長時間沒有回去,甚至一輩子也不會回去。但他們對“傢”則具有永恒的認同感。所以,在通常情況下,home是一個地理性的空間,而family則更側重於強調傢庭、傢族的傳承和等級關系,這些關系結構出瞭特定的倫理規范。House又有所差異,它既不側重於地理居處,也不刻意強調傢庭內部關系,而是凸顯傢的財產,即房產(estates),它是某一個傢庭成員從祖上繼承下來的“有形遺產”(tangible—heritage)。

  我們可以從這幾個常用詞匯的使用,厘清“傢”的幾層意義:傢(home)——側重強調地理性的居處和居所;傢(family)——側重強調共同體的關系和倫理;傢(house)——側重強調一種存續性有形遺產。它有不同范疇、空間、概念、指喻、背景、意義等,這些因素又構造出一個更大的,具有利益相關的人群共同體“傢園”。“傢—傢園”的歸屬性所包含的東西和關系非常復雜:諸如時間、空間、方位、歸屬、居所、傢庭構造、財產、環境、地方感……

  中國的“傢—傢園”是鄉土性的。這也是為什麼費孝通用“鄉土”來定義中國的原因。“傢園”也是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基礎。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背景,以及傳統的農耕文明的歷史事實,為中式“傢—傢庭—傢族—傢園”建構出瞭獨特的傢的模式,也是一種永遠無法割棄的遺產——傢園遺產,她是無形的,是一種情感的永久依托。她也是有形的,是鄉土社會的“公共財產”。

  ▲中國人的“傢園”,既意味著山川物產、有形土地,也蘊涵著生命情感和價值信仰。對於傢園的情感,構成中華文化認同的堅實根基。(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美國人類學傢莫裡斯·弗裡德曼在《中國東南的宗族組織》一書中,通過村落親屬制度的原則確定瞭三種類型的“公共田產”:村田、族田和房支田。在這裡,“公共田產”(“傢族財產”)幾個基本要素是確定的:1.傳統的中國社會屬於農業倫理社會,人與土地的關系是根本的關系,即“土地捆綁”關系。2.土地的所屬關系邏輯性地成為人群共同體的標志性“傢園財產”。3.在中國的漢人社會裡,以村落—姓氏相結合的宗族制度無疑是一種代表性社會關系,土地也就自然成為“農傢財產”。4.中國的宗法制度是以男性為傳承紐帶,即所謂的“男性世系”(male line)作為傢庭和傢戶的發展原則。5.“公共財產”不僅被特定的人群共同體視為祖先的遺產,具有明確的經濟利益關系;而且也被他們作為集體認同的紐帶和體現忠誠的對象。6.傢園遺產的鄉土單位為“村”。

  這也是為什麼今天的人們全球化叫“地球村”?就是表明仍然沒有忘記“村落—傢園—共同體”的概念。為什麼人們在時下對“傢—傢園”以及傢園遺產的命運給予特別的關註呢?一方面是由於高速發展的社會價值對傳統“傢—傢園”的穩定性、固定性、可感性等的消解與破壞;另一方面,人們越來越對以往人們可以從“傢—傢園”中獲得安定、安全和穩定等的價值訴求的懷念和追憶,並渴望回歸的深深情結。

  對中國人而言,無論社會如何發展,都不要發生“無傢可歸”的悲慘境遇。回歸傢鄉就是、正是、才是“凱旋故裡”。而當我們強調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時,也在凸顯中華民族“共同傢園”的終極價值。

  ▲中華文化傢國同構,“傢”的情感中蘊含著“國”的理想,“國”的價值中也包含瞭對“傢”的確認。進一步,中華民族的傢園情懷與人類普遍的傢園情感心意相通,這也是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情感根基。(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作者簡介:

  彭兆榮,廈門大學一級崗教授,博士生導師。原廈門大學人類學研究所所長,人類學系主任,廈門大學旅遊人類學研究中心主任。中國人類學學會副秘書長,中國文學人類學學會副會長,中國藝術人類學研究會副會長。四川美術學院“中國藝術遺產研究中心”首席專傢。國傢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體系探索研究”首席專傢。國傢社科基金(藝術類)重點項目“中國特色藝術學體系探索研究”首席專傢。

  監制 | 楊新華

  統籌 | 劉佳 胡俊 康坤全

  采寫 | 陳海龍

  編輯 | 郭暉

  制作 | 胡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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