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學生實習連續五晚通宵直播後猝死,涉事公司稱無雇傭或實習關系

11月10日,河南平頂山大三學生李昊(化名),在公司通宵遊戲直播近9小時後,回到校外出租屋休息時猝死。

“學校要求他們有6個月的實習,在網上求職的時候,找到瞭這傢遊戲直播公司。”李昊的父親李永成(化名)告訴澎湃新聞,公司與孩子簽署的協議要求每個月直播時長不得少於240個小時,孩子原本是在白天直播,但11月5日後他開始夜間直播,猝死前曾連續五晚通宵直播。

對此,涉事公司河南琴意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表示,公司與李昊簽署的是《主播及公會合作協議》,雙方沒有雇傭關系或實習關系,李昊是結束工作後在自己租住的出租屋內死亡,與公司並沒有關系。此外,該公司表示,對於李昊夜間直播不知情,也不會強制要求主播在夜間進行直播。

直播記錄顯示李昊猝死前曾通宵直播

大三學生入職直播公司,通宵直播後猝死

李昊就讀於河南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應用系,預計明年6月就可以畢業。9月份開學後,是他在學校裡的最後一個學年。

“大三沒有課程瞭,主要就是實習,學校要求學生有6個月實習經歷,他也很聽話,從暑假就開始找實習瞭。”李永成長期在廣州工作,今年暑假,李昊曾到他的單位實習兩個月,但由於無法辦理實習手續,9月開學後,李昊又返回瞭河南,準備重新找實習單位。

10月14日,李昊告訴爸媽,自己在鄭州找到瞭一傢直播公司做遊戲主播,保底能拿到3000元的底薪,“我也不懂是什麼樣的公司,他說他們宿舍4個人,其餘3個都在這傢公司當主播,我覺得有同學一起照應,問題應該也不大。”

李永成沒想到,孩子入職工作不足一個月,再次得知消息,竟然是死訊。

11月10日晚上7點多,李永成接到瞭孩子所在學校的電話,被告知孩子在合租的出租屋內死亡,沒有搶救過來。

當天李永成就趕回瞭鄭州,見到瞭與李昊合租的同學,才得知孩子死亡前的情況,“孩子是10號下午5點半左右開始出現問題的,他當時還在睡覺,同學聽到他呼吸非常急促、叫不醒,就趕緊撥打瞭120急救電話,在醫生的指導下給他進行瞭心肺復蘇,後來救護車到瞭也在現場進行搶救,但沒搶救回來,就報警瞭。”

事後,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顯示,李昊屬於非正常死亡,死因為“猝死”。

《協議》要求每月開播有效時長不少於240小時

“為什麼會猝死?”這個結果讓李永成很難接受。他告訴澎湃新聞,李昊的身體一向很健康,也沒有心臟病既往史,去年體檢顯示各項指標都很正常。

在瞭解李昊生前的具體行程時,李永成從合租同學處得知,在猝死前,李昊剛剛“通瞭一個大宵”,進行瞭長達9個小時的徹夜直播。“同學說孩子剛入職的時候是上的白班,但從11月5日開始,公司要求他上夜班,讓他夜裡進行直播,孩子不願意,公司主管就進行規勸和誘導,說夜裡直播打賞的人更多,能掙的錢也更多,同學說孩子一直都不情願。”

點開李昊的抖音賬號,裡面記錄瞭他從10月15日至11月10日的直播動態,短短25天裡,他進行瞭89場直播。

動態顯示,在11月5日之前,李昊的直播時間大多集中在上午10點到晚上7點。11月5日後,直播開始“跨夜”,大多數從晚上9點左右開始,一直到早上6點左右結束。

李永成說,猝死前一天,李昊也是晚上8點多前往公司,9點16分上機直播,中間休息瞭兩次,持續直播到瞭早上5點59分,總直播時長近9個小時。這已經是李昊連續第五晚通宵直播。

為什麼孩子會那麼拼命直播?從李昊和公司簽署的《主播及公會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協議》)上,李永成看出瞭端倪。《協議》規定,主播每月保底收入3000元,但要求開播有效時長需達到每月240小時、開播有效天數達到每月26天、主播上傳短視頻每月15條。

“主播的收入主要是靠打賞,但我孩子的粉絲才200多個(11月11日數據),不可能有打賞的,他就要去賺這個底薪,每天至少直播8個小時,而且還要求在夜裡直播。”李永成說。

讓李永成氣憤的是,出事後,李昊所就職的公司沒有進行任何溝通、慰問,“完全是置之不理,我去到公司,他們直接派瞭一個法務出面,說隻能給5000元的撫慰金,如果有其他要求,讓我去法院起訴他們,態度非常強硬。”

琴意傳媒的“遊戲主播”招聘信息。

涉事公司:沒有強迫熬夜直播

澎湃新聞記者通過《主播及公會合作協議》看到,與李昊簽署協議的是河南琴意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該公司負責主播的運營管理服務,同時可以獲得主播20%的直播收入。工商信息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19年10月9日。

在網上搜索該公司,可以看到不少招聘信息。在BOSS直聘網站上,該公司發佈瞭10條招聘信息。其中招聘“遊戲主播”的信息顯示,薪資4000-9000元、經驗不限,要求會玩原神或者逆水寒遊戲為最佳,招聘年齡上還註明“實習生可以優先招聘”。在工作時間上,該公司稱“早上九點半上班,上班時間自由分配,以白班為主……”

除瞭“遊戲主播”外,該公司還在大量招聘“遊戲操作員、代練搬磚”等,薪資從4000元到13000元不等。招聘平臺的公司介紹顯示,公司從事遊戲領域、深耕多年,規模為150-500人。

針對上述情況,11月17日,澎湃新聞記者聯系瞭該公司的法務代表張某。他表示,李昊猝死與公司並沒有關系,“我們簽的是合作協議,雙方沒有任何雇傭關系或者勞動合同,再加上他是在自己租住的出租屋出事的,但凡他是在公司出事,我們都會承擔責任,但現在我們沒有什麼責任。”

他告訴澎湃新聞,公司知道李昊是在校大學生,但和李昊並沒有實習關系,也不可能給他開實習證明,“我們招聘要求就是18歲以上、會打遊戲,我們提供場地,有人給主播打賞,我們就從裡面抽成,就是這種簡單的合作關系,相當於是一個兼職。”

對於李昊在猝死前連續多天熬夜直播的事情,張某表示公司並不知情,“他本來是白天直播的,按照協議,他自己想播多久就播多久,但他什麼時候改成晚上直播的,我們也不清楚。”他表示,不存在公司強迫李昊晚上直播的情況,直播時間和時長都是由主播自己決定,公司隻是提供場地。

但他表示,遊戲直播行業確實存在過勞的隱患,“一般這一行招的都是愛打遊戲的人,一邊玩遊戲一邊還能掙錢,很多主播這個度就容易把握不好。”他稱,對於李昊的情況,公司出於人道主義,隻能給傢屬5000元的撫慰金。同時,公司將會對主播進行培訓,提醒主播註意勞逸結合、不要熬夜。

同日,澎湃新聞記者也曾多次致電李昊就讀的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但一直未接通。李永成告訴澎湃新聞,事發後學校一直在積極處理,給他提供瞭法律援助,並在通過學校此前購買的團體保險,為傢屬申請賠償。

律師:涉事公司應對死亡結果承擔一定責任

對於李昊的死亡,河南琴意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是否真的不用承擔任何責任?11月19日,澎湃新聞記者就此事咨詢瞭北京道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謝燕萍。

謝燕萍認為,琴意公司和李昊簽署的《主播及公會合作協議》能很大程度上減輕雇主責任,“很多主播與公司簽訂的都是合作類協議,但現實中也有很多合作協議,實則為勞動關系。”謝燕萍說,李昊和公司是否構成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可以參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佈的《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是想的通知》,其中規定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根據該規定,謝燕萍認為,李昊雖然與琴意公司簽訂的是《合作協議》,但實際上遊戲公司對其工作時間、工作內容都有諸多規定,李昊實際與公司存在不平等的合同關系,更多的是接受公司的管理,傢屬可以主張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如果是在勞務過程中受到的傷害,作為雇主的遊戲公司也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該責任需考慮主體雙方的過錯程度、損害後果以及過錯行為和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

對於公司稱李昊夜間直播不知情的說法,謝燕萍認為並不符合常理,很難成立。“通過李昊的直播動態可以看出,他的直播時間比較規律,11月5日之前都是白天直播,之後才開始夜間直播,連續進行瞭5天,這顯然是有安排的,不是主播自己自由安排。”

謝燕萍指出,連續通宵工作勢必造成人體的損害和不適,李昊的直接死亡原因是“猝死”,其死亡誘因可能就是連續長時間通宵工作。遊戲公司給李昊保底收入的前提是需完成公司規定的直播時長,是付出瞭勞務而獲取的對價。同時,遊戲公司也將在賬號打賞中提取收入,即是從李昊的勞動中獲取利益。因此,無論是賬號的潛在和將來預期收益,還是李昊付出勞動所獲得的現實收益,遊戲公司都是最終獲益方,是依托瞭李昊付出的勞動而獲利。“如今李昊因連續工作猝死,公司作為獲利一方,無論從雇主責任還是從合同的公平責任來講,我認為都應承擔一定比例的賠償,才符合公平正義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謝燕萍告訴澎湃新聞,雖然李昊死亡結果發生地不是在公司,但如果死亡誘因與連續通宵工作有關,遊戲公司也應該對死亡結果承擔一定責任。

此外,謝燕萍認為,規定主播在夜間連續通宵工作,本身就是對身體的摧殘,是對他人生命健康的極其不尊重。主播賺錢應建立在保證充分休息和身體健康基礎上,而不是以犧牲身體健康甚至生命為代價,嚴重違背人的正常身體承受能力而安排的工作不具有合法合理性,公司對主播的死亡結果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符合公平正義。

(註:圖片及素材來源於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電話:027-8572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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