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禁止实施代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近日,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主任委员、重庆市妇幼保健院生殖医学中心负责人黄国宁,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前任主任委员、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首席科学家孙莹璞,国家辅助生殖技术质量管理专家组办公室负责人、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副院长、生殖医学科主任李蓉3位专家围绕代孕相关问题进行释疑。
问:代孕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有什么关系?
答: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指运用医学技术对配子、合子、胚胎进行人工操作,以达到受孕目的的技术,分为人工授精技术、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相关衍生技术。其中,配子是指男性的精子和女性的卵子;合子是指受精卵,即精子和卵子结合后形成的新细胞。
根据国际生殖协会联盟(IFFS)定义,代孕是指委托人委托具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借助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代其妊娠分娩的行为。通俗地说,代孕即“借腹生子”。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代孕是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问: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情况如何?
答:自1988年我国首例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婴儿诞生以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快速发展,技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能力已达国际领先水平,解决了众多育龄夫妇不孕不育难题。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直接关系母体和子代健康安全,除医学问题外,还涉及生命、伦理、法律、社会等诸多问题,因此是一项限制性应用的特殊临床诊疗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核心是在体外对精子和卵子进行医学操作,然后再移植回子宫实现妊娠,对人员技术、仪器设备、药品、器械、耗材、试剂以及实验室环境等要求非常严格。
从全球范围来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从1978年才进入临床应用,我国自21世纪初才开始逐渐较大规模应用,该技术对子代的影响以及长期安全性还需进一步研究。目前,国内外有关研究提示,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子代在多个健康维度表现出与自然受孕子代不同的趋势。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通过系统综述强调,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后代面临更高的围产期并发症风险,包括多胎妊娠、早产、低出生体重以及先天性畸形等。意大利对41项研究进行系统综述,将25856例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子代与287995例自然受孕出生子代对比,发现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子代发生冠心病的风险明显增加。
我国针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建立了系统全面的监管措施,辅助生殖机构需要取得相应技术服务资质,并严格遵守相关适应证、禁忌证。为方便群众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国家卫生健康委每年动态公布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名单,公众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nhc. gov.cn/)查询相关机构信息。
问:国际、国内对于代孕是如何管制的?
答: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代孕的政策各不相同。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新加坡等多数欧洲、亚洲国家禁止代孕,美国的部分州允许代孕,还有一部分州禁止代孕。综合国际情况来看,与中国同为大陆法系、社会文化背景类似的国家和地区绝大多数禁止实施代孕。允许代孕的国家也通过修改法律,趋向更加严格的管制。
我国禁止实施代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七条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第一千零九条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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