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医药反腐高压态势不减,其中讲课费再次成为合规焦点。

9月中旬,“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中秋国庆节点,狠刹违规收送礼歪风》一文中提到了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收送礼的现象。文章显示,今年9月,贵州省织金县人民医院影像科主任谢某在筹备学术交流活动中,违规接受三家管理服务对象赞助,通过个人银行卡接收赞助资金15.34万元,以专家身份授课10分钟和担任活动主持人的方式获得经费2000元,并使用赞助商的经费购买9360元酒水在聚餐中使用。

几乎在同一时间,多则关于药企员工涉嫌向医生行贿被逮捕的通报在业内流传。据行业媒体报道,进入9月份以来,湖北省已有三家药企的多名区域经理及医药代表因涉嫌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原因涉及向医生支付讲课费或给予医生好处费。

在2023年7月开启的“最强医药反腐”中,学术会议一度成为众矢之的。当时,关于学术会议、讲课费用问题引起了业内的激烈讨论,大量医学相关的会议、论坛、学习班等活动也因此宣布延期举办。

正常的医学类学术会议是业内交流的重要形式,承担着推广新知识、新产品、新应用的作用,而医务人员按照规定讲课、合法按劳取酬本无可非议,但由于长期缺乏明确标准,加上中间混杂的行贿空间,又导致其饱受争议。

“整体而言,医药反腐对规范医药医疗行业生态是有助推作用和益处的,帮助医药行业走上规范化、正当化的学术推广道路,是我国深化医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胡承浩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医务人员讲课取酬管理趋严

2023年8月,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在《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问答》中曾明确表示,医药行业的学术会议是学术交流、经验分享、促进医药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的学术会议和正常医学活动是要大力支持、积极鼓励的,需要整治的是那些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的名头,进行违法违规利益输送,或者违规将学术会议赞助费私分的不法行为。

而讲课费本身也并不违法违规,需要杜绝的是假借讲课费之名发放药品回扣、行利益输送之实的行为。对于讲课费的标准,国家也曾出台过相关规定。

2016年,财政部等多部门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规定,讲课费(税后)标准为: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其他人员讲课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如果是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华东地区某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秦铭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常来说,相对头部的医生才有机会讲课,讲课费的高低与讲者的级别、学术地位以及会议中的角色有关。普通主任单次的讲课费一般是1000~2000元,也有更低或者更高的。

“对于合理合法合规的外出讲课,个人是赞同的,大家凭知识和能力取得收入,也能够交流学习。”秦铭说道。

不过,随着医疗反腐的深入,医院对于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外出讲课的管理日益加强,医生的态度也变得更加谨慎。

多名受访的医务人员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自去年医药反腐风暴开始以来,医院对医务人员外出参会讲课从严管理,并明确要求院内医务人员参加有偿学术讲课前需经过审批备案。

“无论是本院医生外出讲课,还是我们邀请外院的专家来讲课,都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邀请函,走公对公的报备,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支付讲课费。”华南地区某三甲医院主治医师谢垚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秦铭也对时代周报记者称,现阶段医院管理十分严格,例如参加医学会的会议需要内部申请审批,因为牵涉到医院报销交通住宿注册费等。“科室主任也会告知红线所在,医务人员收取讲课费要合理合规,符合国家规定才行,否则不能要。

而对于由企业组织的学术会议,多名受访的医务人员均表示,“少参加、不参加”。此外,其所在医院都曾要求医务人员主动清退讲课费,主要以自查自纠的形式,医生私下退还,具体结果并不会公开。

“现在,我们医院官方是不允许医生和具备商业性质的机构或公司有任何利益上的关系,甚至所有办公室里都不能出现任何与商业相关的资料或者道具。”华南地区某三甲医院主任医师张宁对时代周报记者称。

胡承浩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其实一直以来,卫健部门对医护人员接受讲课费用都十分关注。《关于印发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工作提示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医护人员等不得接受企业邀请参与各类学术活动,医护人员参与各类对外的学术交流活动需要向所在的诊疗机构报备。

“我们也注意到在上海等地有一些医护人员仍然因为参与活动未报备等情况被所在单位纪律处分责令上缴讲课费的情况。”胡承浩指出,事实上,目前大多数诊疗机构尤其是公立机构,或多或少通过发布通知、制度、标语、手册等方式要求医护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与企业、医药代表等建立不正当关系。

秦铭在被问及身边是否还存在药代以讲课名义变相贿赂的情况时也强调,“现在基本不会,大家都会避免红线,不会为了一些东西而影响职业生涯。

药企减少会议承办,加强合规建设

秦铭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他所在的医院医生日常确实会受邀进行讲课,通常以高校教学或医学会会议为主,也有药企和第三方基金会合作的专题医学会议。

对于药企和第三方基金合作的学术会议,秦铭坦言,这些会议并非走形式无价值,会上会有主讲嘉宾,也会展示兄弟医院的复杂病例或手术等,对于医生来说,确实能提升学习。

今年年初,一份名为《关于印发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工作提示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3】469号)(下称:《通知》)的文件在业内流传。据多家行业媒体报道,这份由国家卫健委在2023年年底发布的《通知》明确规定了讲课费支付的“六个应当”和“六个严禁”。其中要求会议举办方和授课邀请方应当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医药企业、会展会务公司等商业机构并不在范围之内。

此外,上述《通知》严禁医务人员直接接受医药行业相关企业给予的讲课费,以及贵重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尤其禁止将学术讲课与医药产品的引进、使用、推介挂钩,或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时代周报记者并未在国家卫健委官网上查询到该文件通知,但经查询发现,包括上海普陀区人民医院、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及社区诊所在内的医疗机构的微信公众号都曾发文提到对于上述通知的传达学习。此外,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在官网发布的《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的暂行规定》亦参照了上述通知内容。

在此背景下,不乏有药企减少学术会议的承办或赞助,支付费用的方式也选择通过第三方,以建立防火墙,加强合规建设。

医药行业从业人员张俪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其所在的药企自去年开始就停止直接承办学术会议,劳务费也都是通过协会支付,而且必须有课程才可以支付。

胡承浩也注意到了这些变化,他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自去年7月以来,无论是内资药企还是外资药企,整体学术交流、学术拜访数量都出现大幅度减少。此外,药企大幅收紧乃至禁止直接主办、承办学术交流活动,主要体现在企业不再自行办理或者委托会务公司办理相关学术交流活动,现存的学术交流活动转变为第三方主办为主。

在此背景下,药企对合规方面的人才及部门需求也有所增加。“例如个别医药企业单独设立合规部门及专员对第三方合作组织合法合规性、销售费用支出合理性等进行审核,并组织一定的合规培训,以类似于风控的形式控制违规学术交流活动。”胡承浩对时代周报记者称。

“一般来说,现阶段根据我们对医药行业的观察和企业所在地有关部门的合规意见,我们会建议企业建立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合规管理体系,这个体系是系统的。例如会涵盖: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学术会议管理制度、营销活动管理制度等等。在此基础上,我们会建议企业将相关的流程环节嵌入到工作过程中,例如办会流程SOP、销售费控SOP、营销人员背景审核、第三方商业伙伴合规管理、协助企业建立识别风险和管控清单、合规培训、合规宣贯等。”胡承浩指出,最终,如果企业能够在此基础上获得国内外合法认证机构颁发的ISO 37301:2021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则更是一个佐证企业长期持续投入合建设的强力证据,对企业建立防火墙有益处。

而对于医务人员讲课取酬的规定最终能否被执行到位,胡承浩则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道,这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短期内解决有难度。“这背后的难点可能包括了医护人员薪酬高低、薪酬结构、工作环境、成长周期等医护人员发展问题,以及国内医药企业从低水平仿制药阶段逐步过渡到高水平创新药阶段的行业发展周期问题,以及对学术交流活动必要性合理性和医护人员取酬的边界确定问题等。”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秦铭、谢垚、张宁、张俪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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