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当前,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正处在破题推进的关键时期,抓好落实需要持续丰富内涵,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让其具有更多实质内容。

实施健康优先战略,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要最大程度发挥医防两支队伍作用、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各方合力。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积极推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工作,推动建立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各地也在推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方面开展了诸多卓有成效的探索。整体可见,多方持续在医防协同、医防融合的实施路径、工作机制等方面着力,整体性、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受到重视。

促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落地生根,首先,要一揽子优化制度建设。建立统筹管理制度,发挥高位推动作用,实现医防融合工作的统一调度;建立分工协作制度,加强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协同,形成统一的议事、决策、治理制度,从管理层面协调两个体系协同和融合。创新绩效考核制度,制定明晰可考核的医务人员与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医疗系统在疾病防控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将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融入医学教育全过程,培养复合型人才,强化医务人员尤其是临床医师或护士的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传染病防控等医防融合服务知识及能力。此外,探索人才流动制度,通过专家下基层、专业公共卫生人员加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等方式,实现机构之间、体系之间医务人员的流动与互通。

其次,要构建与健康促进、预防、治疗、康复护理等全链条服务融合相适应的“政府—社会—个人”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体系。医防融合治理体系建设必须坚持党对医防融合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建引领机制,明确政府及部门、行业、单位、家庭和个人等各方职责,形成多方参与格局。同时,医防融合应建立由各级政府负责,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教育、医保、财政、应急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合力。

再次,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持续赋能医防融合机制创新。推进医联体内信息系统的统一运营和互联互通,加强数字健康建设,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建立跨部门、跨机构健康数据共享调度机制和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精准预判公共卫生风险和主要健康危害因素,将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关口前移;利用可穿戴式、便携化、居家型健康监测设备和健康管理设施,助力家庭医生提供健康动态监测、健康评估、健康档案管理、健康咨询等服务,补齐基层卫生人力和能力的短板,增强基层服务能力。

最后,促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落地生根也离不开广泛的宣传引导。可通过将医防融合与家庭发展工作结合起来,建设健康家庭,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此外,及时宣传医防融合工作的进展与成效,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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