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公布了一份建议答复,涉及全国人大代表所提《关于制定相关法律规定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的建议》的相关内容。
答复提到,授予护士处方权尚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护士按照工作职责可以为患者提供饮食、运动、疾病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指导。
不过,答复也表示,国家卫健委将针对所提建议,适时开展专题研究,对国内外情况进行研究梳理,结合我国国情,对授予护士处方权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对职责定位、执业形式、相关培训、服务内涵等内容进行系统研究,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适时修订相关法规,制定完善相关政策。
这被业内视为是国家卫健委将积极推动赋予护士处方权的信号。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代表建议涉及的不是所有护士,而是专科护士,他们有某一方面的独立专长,可以像医生一样,独立出门诊。但是他们没有“处方权”,出门诊时,还得找医生给病人开处方。
2022年6月,深圳新修订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在全国率先赋予专科护士一定的处方权,可以开具检查、治疗,以及外用药的“处方”。但该做法尚未被国内大部分地区采纳。
撰稿丨李傲
编辑丨江芸 贾亭
运营|廿十三
發表評論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