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海南省纪委监委公布了原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李井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经查,李井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情况;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设备采购、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纪监部门点评:李井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海南医科大学委员会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井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东方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将李井泉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李井泉,博士,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海南省“千人专项”人选,落马前还是热带药物创新与转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海南分中心主任,中国抗癌协会肿瘤疫苗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海南省医学会副会长,海南省医学会外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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