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国家医保局召开DRG/DIP2.0版分组方案新闻发布会。
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配套政策体系上,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强调,全面清理应付未付费用,医疗机构不得将DRG/DIP病组(病种)支付标准作为限额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或与绩效分配指标挂钩等。
据介绍,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研究制定统一的预付金管理办法。
▲发布会现场
《通知》要求,提升结算清算水平,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压力。一是要求次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前一年度基金清算,认真组织开展月结算工作,原则上费用结算时间自申报截止次日起不超过30个工作日,定期向医疗机构反馈入组、结算信息。二是鼓励通过基金预付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各地可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左右的预付金。三是全面清理应付未付费用,今年9月底前对2023年以前按照协议约定应付未付的医保基金开展全面清理。同时,探索将异地就医费用纳入DRG/DIP管理范畴。
从医保经办机构具体落实的角度,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介绍,据统计,目前全国有超过60%的统筹地区探索对医疗机构实行预付。医保中心鼓励各地医保部门根据基金结余安全程度,向表现较好的医疗机构倾斜,把“预付金”作为“赋能金”,减轻定点医疗机构资金运行压力。
在改革协同、公开透明方面,《通知》要求,一是合理编制医保基金支出预算,将总额预算指标细化到门诊、住院以及DRG/DIP等各种支付方式,从源头上给支付方式做足“蛋糕”。二是注重来自临床一线的意见,强化支付方式意见的收集反馈,建立专门邮箱(DRGDIPtube@nhsa.gov.cn)。三是健全谈判协商机制,支付核心要素要由医疗机构、(学)协会和医保部门等共同协商确定。四是鼓励各统筹地区探索成立医保数据工作组。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建立医保数据工作组是一项创新性工作。统筹地区要建立医保数据工作组,由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医药机构代表组成,探索形成医保部门向医疗机构反馈基金运行情况、分项支出、医疗机构费用分布等数据的机制,定期向定点医疗机构等“亮家底”,便于医院管理者对运行能掌控,对未来有预期。通过实实在在的数据,找到医疗服务提供与医保基金消耗之间的规律,形成共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北京报道
编辑 郭庄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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